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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野生动物“德治”与”法治”要双管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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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月17日03:13 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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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沱滨
拜读了杨东平先生的《从源头遏止滥捕滥吃野生动物的狂潮》(见1月13日本版)一文后,作为一个基层林业部门的工作人员,笔者深以为然。
作者指出,因国人有嗜食野生动物的传统陋习、有关部门执法不力等原因,使非法捕猎野生动物活动日益猖獗。对此,杨先生提出了六条建议,因篇幅的原因,杨先生对六条建议没有深入阐述,笔者仅就建议中提出的“严格限制、禁止野生动物贸易,逐步改变食用野生动物的陋习”和“应当扩大保护范围,加大惩处力度”这两条建议谈点浅见。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人们嗜食野生动物的传统陋习由来已久,大有愈演愈烈之势。不少人不仅食用野生动物,还以穿戴野生动物皮毛为时尚、高贵的标志。老百姓如此,官员又如何?某地林业部门依法查封了一非法经营野生动物的餐馆后,政府一要员出面批评执法部门思想保守,说一个地区连个像样的野味餐馆都没有,还怎么招商引资?有“内需”,就会有市场。因此,畸形的消费观念,需要从道德上加以引导。去年公布的《公民道德建设纲要》首次将保护环境作为公民社会公德的一项重要内容。只有在全社会形成保护野生动物就是保护人类自己,残害、食用野生动物是不道德行为的风气,市场对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需求才会逐步萎缩,最终消失。
从执法的角度来看,“加大惩处的力度”无疑有一定的作用,但也不能包治百病。就拿“候鸟行动”来说,从报道来看,这场旨在保护鸟类,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的活动的确取得了很大成绩,大量的鸟类在此次行动中获得解救。效果虽然明显,但能否巩固却不容乐观。因为谁都知道,一次“行动”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形势仍然很严峻。日常生活中,一些地方非法贩卖、加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几乎是到了明目张胆的地步。事情到了“非抓不可”了,“行动”来了,才“重拳出击”。一旦行动结束,焉知这些行为还会不会死灰复燃?因此,更艰苦的工作还在“候鸟行动”以后。执法上如果不能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违法的“土壤”就始终存在。
只有法治与德治双管齐下,那些野生动物才会有长久安宁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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