惯犯劫银行600元 被判囚6年9个月
2002年8月14日11:35 广州日报大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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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洋论坛
大洋网讯 47岁的香港男子吕德吸毒后到银行打劫,劫得港币600元,12日被香港高院判囚6年9个月。
被告吕德,曾有37次案底,包括毒品、抢劫及入屋犯法等,自去年4月藏毒罪刑满后一直未能找到工作。被告声称,去年9月7日服用两粒“蓝精灵”后,在药力影响下到汇丰银行递笺打劫。当柜台营业员收到“勿动有枪,快取5万元”的字条时,竟以为他在开玩笑,并把字条给同事传看。其间有职员见他把手放进衣服内,误以为他“持枪打劫”,立即抛出共值600元的20元纸币。案发后两日,被告到警署自首。(人民网 王尧)(大洋网 www.dayoo.com)(编辑:天行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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