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年讨工钱沦为乞丐 宝鸡纪委书记怒斥包工头为富不仁
2002年4月24日10:18 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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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宝鸡讯(记者光明)为讨回8年前的一笔血汗钱,甘肃民工姚胜余在陕甘两地奔波,最后沦落宝鸡街头乞讨。在姚胜余的一份上访材料上,宝鸡市纪检委书记赵锦明批示:“此事扯皮太久,包工头不能为富不仁,让群众遭殃。”昨日,宝鸡渭滨区法院对姚胜余向岐山县建筑工程公司追索1995年的劳务费一案进行了重审,将择日宣判。
1994年6月,姚胜余在咸阳打工时认识了包工头丁祥林,10月,丁祥林将姚及30名甘肃民工介绍给岐山县建筑工程公司项目部经理吴掌林为宝鸡创业大厦承包的工程干活,后来姚和甘肃民工觉得丁祥林不可靠,打算不干,吴掌林找到姚胜余,要他们留下继续干,工钱由他负责支付,并在一张名片背面写下承诺,后来又写了一个便条,内容是“甘肃民工工资由公司发”,并签名。1995年1月,15名甘肃民工返回,另外15人留下干到3月。但他们始终没有拿到一分钱工钱。从此,姚胜余开始为讨工钱四处跑。1999年10月,介绍人丁祥林逃跑,吴掌林又不认这笔工钱。昨天,双方第三次对簿公堂。
为追回这笔14万元的血汗钱,姚胜余不能回家,民工们一直追着他要钱,骂他是骗子,还打了他。因为这笔工钱,他的妻子离开了他,三个子女辍学,现在他晚上住在宝鸡火车站,靠乞讨度日。据姚胜余讲,1997年7月,他找吴掌林要钱,被吴打断6颗牙,打折手指。吴还扬言,打怕了他就不敢要钱了。
经本报宝鸡站协调,秦川律师事务所于林律师为姚胜余提供了法律援助。在昨天的庭审中,于律师辩护说,宝鸡要发展,离不开全国的支持,各地民工到宝鸡来打工,为宝鸡的建设做出了贡献,我们要善待他们。政府、司法机关以及企业要主动维护和建设好宝鸡的投资环境。于林律师表示,他将帮姚胜余把这个官司打到底。对打赢这场官司,于律师充满信心。
民工姚胜余究竟能不能要回血汗钱,本报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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