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3月13日电(记者徐宜军 杨守勇)针对严峻的就业形势,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副院长郑功成呼吁结合我国国情尽快制定就业促进法,将促进就业增长用法律形式固定下来,促进劳动力市场的健康发展。 郑功成代表说:“现在看来,就业形势严峻在我国将是长期存在的。全国城镇每年新增适龄劳动人口将不会低于1000万,而数以亿计的农村富余劳动力也将逐步向非农产业转化,城镇还有1400多万下岗失业人员,这些将构成长期的、巨大的就业压力。” 但据介绍,尽管我国宪法规定劳动者有劳动的权利与义务,没有具体维护这种权力的法律规定。而劳动法是一部劳动管理法,它本身并不具备促进就业的功能。 “我国目前已经明确了促进就业的积极政策取向,而且走过了一个单纯追求经济增长的时代,就业已经成为民生之本。”郑功成代表说,“近年来,我国为解决就业与再就业问题发布了一系列政策性文件,完全可以上升到法律规范的层次。另外,美国、俄罗斯、德国、秘鲁、波兰、韩国等国促进就业的一些法规可以为我国的就业促进法立法提供经验。” 郑功成代表建议,应尽快制定专门的就业促进法,确立就业增长与经济增长同等重要的地位,以现行有关促进就业的政策性文件为立法基础,广泛吸收国外就业立法的经验,充分尊重中国人口众多、劳动力资源可能长期过剩的具体国情,处理好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增长和同时促进就业较快增长以适应工业化快速推进的关系。 郑功成代表认为,就业促进法要明确规定劳动者在就业方面的基本权利,确定行政机关在促进就业中的重要地位,把它作为行政机关效能指标之一。同时明确劳动者的失业保障,把失业保险及相关政策统一纳入就业促进法,对劳动密集型产业提供应有的保护,并确定相应的就业援助办法,打破劳动力市场分割,创造公平的就业环境,维护全国劳动力市场的一体化。(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