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今晨江苏专电 妻子“红杏出墙”被丈夫“捉奸在床”,本是受害者的丈夫王祈福昨天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外乡人王祈福来南京打工已经两年,和他一起“打拼”的还有他的妻子李凤。两口子结婚多年感情尚可,但平日里也少不了斗气吵嘴。去年11月底某天下午3时,王祈福回家打开房门时,立刻被眼前发生的事情惊呆了,妻子此时正和另外一个男人赤身裸体地躺在床上行苟且之事。王祈福第一反应就是狂吼着冲过去,用尽全力照着那男人的脸上猛击一拳,然后他才看清那男子竟是妻子的老板。老板自知理亏一个劲地求饶,叫王祈福不要太激动,并表示愿意私了。已经气得失去理智的王祈福听对方说要私了,一句“拿50万来”脱口而出,还说否则就要把此事告诉老板娘。老板以为他在开玩笑,赔着笑脸说自己没有那么多钱,不料王祈福却拿出一把剪刀逼着他写欠条。为了暂时脱身,老板只好违心地按照要求写下一张50万元欠条后离开。 大约2个小时后,两个自称老板朋友的人来当说客,好话说尽,王祈福终于松口从50万降到20万,并说当晚拿不到钱就把老板的丑事告诉老板娘。老板是个十分怕老婆的人,一听要通知老婆,立即带着3000元钱和朋友一起来到王家,王祈福一见老板,立刻气不打一处来,把3000元钱扔到老板脸上,说:“这么点钱,打发叫花子啊”就把老板等人赶出家门。谁知他们走后没多久,就有公安人员上门,把王祈福带到了派出所。原来,老板一伙人在路上一合计,觉得王祈福肯定不会善罢甘休,便以受到敲诈勒索为由,向公安部门报了案。 建邺区法院刑庭曹白瑞庭长十分惋惜地说,王祈福本是个受害者,如果事发当时能够冷静地对待,及时向司法部门寻求帮助,那他不仅能够维护自己的权益和尊严,也不会沦为罪犯。本文人物均为化名(毛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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