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综合执法改革
2002年8月20日11:12 法制日报
|
试点力度
据新华社南京8月19日电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岚清近日在江苏省南京市召开座谈会,听取南京市委、市政府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改革试点情况的汇报,并发表了讲话。他强调,各级政府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从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大局出发,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综合执法改革试点力度,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经济与社会管理水平,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和工作作风,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事业的全面进步。
李岚清指出,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各地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正在扎实有效地进行,并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必须看到这项改革的任务还远没有完成。我们要迎难而上,从根本上解决行政审批过多过滥、环节繁多、权责分离、监督乏力等弊端,建立有利于市场经济发展的行政管理体制。对不符合政企分开和政事分开原则、妨碍市场开放和公平竞争以及实际上难以有效发挥作用的行政审批,要坚决予以取消;凡是可以用市场机制代替的行政审批事项,都要通过市场机制运作。
李岚清指出,当前我国行政执法部门过多,权力分散、多头执法、多层执法、重复执法、权责脱节等问题比较突出,解决这些问题的一个重要措施,是适当集中行政执法权限,尽可能地实行综合执法。目前一些城市实行综合执法,取得了良好成效。不仅执法水平和执法效率大大提高,而且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经费也有了基本保证。综合执法实行监督处罚权与罚没收款权分离,既加强了对执收执罚的监督,又有利于实施“收支两条线”管理,减少腐败,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欢迎和支持。要认真总结试点城市的经验,使之进一步规范完善,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和内容。
|
| |
|
Untitled Documen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