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车祸成植物人欠18万医院头痛不已
2002年7月27日09:51 广州日报大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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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洋网讯 广州日报报道,只因一起交通事故,植物人何某当完原告当被告。一方面,处于无意识状态的他状告肇事司机索赔;另一方面,深圳市宝安区人民医院已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索回何某住院期间欠下的医疗费185323.22元。
据了解,2001年4月21日,司机陈某驾驶的货车到达宝安石岩料坑村路段时,急于赶路的何某突然骑自行车由北往南横过马路,陈避让不及,车头保险杠重重撞在何某的自行车上,何
某当场昏迷在地。送宝安区人民医院抢救后,诊断为“特重型颅脑损伤”,经过手术和术后7个月的调养,何某处于神志不清的植物人状态。经过深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事故伤残评定小组评定为:何某属一级伤残。医院诉讼实出无奈
交通事故发生后,深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宝龙大队经过调查取证作出《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何某负主要责任,司机负次要责任。司机承担30%的责任,支付医疗费13.8万元的经济赔偿金。当事双方协议约定,除去已付的5.8万元,余额8万元人民币应在10天内
付清。但陈某至今没有按照约定付清余款,急于用钱治病的何某家属于今年3月将陈某和车主告上法庭。
何某的家人告诉记者,宝安区人民医院在何某的住院押金用完之际仍旧全力抢救病人。但何某出院时,欠下医院共计185323.22元的医疗费,病人欠费问题困扰着医院。宝安区人民医院有关人士透露,医院本为救死扶伤的“绿色通道”,此次进行诉讼也是迫于无奈。据悉,此案将于今年7月底开庭。(记者植文秀 通讯员郑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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