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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列车票价将上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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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月9日10:12 南方网-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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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从昨天的春运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根据铁道部《关于2003年春运票价实行政府指导价的通知》,部分票价实行上浮。具体详情如下:
上浮时间及范围:
节前1月24日至1月30日,出广东省的各次管内旅客列车及广东省内各铁路公司始发、终点到哈尔滨、沈阳、北京、郑州、济南、上海、南昌、柳州、成都、昆明、兰州局的直通旅客列车(包括临客)。
节后2月3日至2月17日进广东省的各次管内旅客列车及长沙、怀化总公司始发终点到上海、柳州局的直通旅客列车(包括临客)。
节前1月24日至1月30日,节后2月3日至2月15日羊城、广深、广梅汕、三茂公司之间始发终到的旅客列车及以上公司管内旅客列车。
图定实行新型空调折扣票价的列车,自春运1月17日列车始发站起至2月25日止,恢复新型空调车票价,不再实行春运上浮票价。
直通临客使用空调车的,均按新型空调车票价执行,不再执行春运上浮票价。学生、革命伤残军人票及广深本线列车(指广州东站、广州站与深圳站之间的往返列车)不执行春运上浮票价。
票价上浮幅度
硬座上浮15%,其它席别上浮20%。使用常备票的车站,实行定额浮动:原票价30元—50元的加收5元,原票价50元(不含)—70元的加收8元,原票价70元(不含)—100元的加收11元,原票价100元(不含)—150元的,加收15元,原票价超过150元的加收23元。
票价下调时间及幅度
凡节后票价上浮的列车,在1月31日—2月2日(农历除夕至正月初二)实行票价下调,下调幅度为10%。
使用常备票的车站,原票价不足5元的按原票价核收,原票价5元—10元的,每票少收1元;原票价超过10元的,每票每10元(不足10元按10元)少收1元。
临客列车不实行票价下调。
开车前6小时不办理退票,特殊情况由站长处理。退票费按铁道部《铁路客运运价规则》规定执行。
本报记者 陈亮
通讯员 徐勤 晓辉 开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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