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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间谍器材案:主犯被判六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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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10月30日05:05 北京青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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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
28日上午,一例非法销售间谍专用器材案在四川德阳中院开庭,四川广汉市星雨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温贤明犯非法销售间谍专用器材罪,当庭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据悉,这是全国第三例因非法销售间谍器材而被判刑的案件。
据《华西都市报》报道,德阳国家安全局调查查明,今年3月至6月,温贤明从成都购得窃听、窃照专用间谍器材,通过“什邡在线”工作室建立广汉星雨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网站,在网上公布自己的联系电话和银行账号,全部通过邮寄方式销售。案发时,已售出诺基亚3310型手机窃听器1部、BD-288电话窃听器2部,现场查获手机窃听器2部,电话窃听装置1套,钢笔式无线窃听器1套,经国家安全部鉴定,上述物品系专用间谍器材。6月8日,温贤明被德阳国家安全局刑事拘留,9月9日移送检察院起诉。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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