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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明年启用新版记者证 严格限制持证人员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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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11月08日18:20 中国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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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北京十一月八日电(记者齐彬)为了切实加强对新闻记者采访工作的管理和社会监督,中国将于本月中旬起统一换发新版新闻记者证,年底前结束,明年起正式启用。
八日是中国新闻工作者的节日,但最近新闻行业中的不良现象使民众时有诟病。有偿新闻、虚假新闻、低俗之风、不良广告等消极腐败现象屡禁不止,而不久前披露的山西繁峙矿难中记者受贿事件更令人们震惊。
中国新闻出版总署报刊处处长林江今天在接受本社记者专访时表示,面对记者群体中的不良现象,各级出版行政部门正在努力尝试建立对新闻工作者的社会监督机制,以维护新闻工作的崇高社会声誉和新闻工作者的良好社会形象,换发新版记者证则是一项有力举措。
林江说,现有的旧版记者证由于样式不一,编号方式多种多样,不利于民众识别和监督,也不利于发证机关管理,并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新版记者证将统一样式,统一编号,并实行严格的核验和管理程序。
林江表示,此次新版记者证的发放将严格限制持证人员范围,只有新闻机构中从事新闻采编业务的人员才有资格获发记者证,其他从事行政、经营、广告等新闻机构非采编人员不被发放记者证,从事登载新闻业务的互联网站采编人员暂不发放。
新版记者证由新闻出版总署统一审核发放和编号。与以往不同,此次全国新闻机构将使用统一样式的记者证,并且加盖新闻出版总署带国徽章、“新闻记者证核发专用章”、“新闻记者证年检专用章”和本新闻机构钢印后,方为有效证件。
林江表示,针对新闻从业人员流动性大等特点,新版记者证实行年检制度,未通过年检的记者证,将由发证机关注销,不得继续使用。
据介绍,新闻采编人员在正常新闻采访中应主动向采访对象出示记者证,采访对象发现使用假冒记者证的,可向出版行政部门或警方报告。另外,新闻出版总署有关规定强调,记者证不得用于经营性活动、非职务行为以及“有偿新闻”等违规违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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