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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筹措1000万元对举报犯罪的公民进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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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月5日16:38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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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重庆1月5日电(记者 朱彬)重庆市公安局负责人日前透露,重庆市已筹措到1000万元资金,专门用于对提供和举报案件及逃犯线索的公民进行奖励。
去年10月1日起,重庆在全市范围内实施《公民提供和举报案件及逃犯线索奖励办法》,规定公安机关发布需要征集、获取正立案侦查的刑事案件主要犯罪嫌疑人、重要关系人线索和重要人证、物证情况;公安机关尚未发现的发生在本市的各类刑事犯罪案件和犯罪嫌疑人情况;公安机关发布需追捕逃犯的具体落脚点和藏身地等,公民发现或知悉的,可以向公安机关举报。3个月来,重庆市各级公安机关共接到群众提供的各类举报线索400多条,据此破获了刑事案件35件,对21名犯罪嫌疑人实施了刑事拘留,抓获了一批藏身较深、久追未归的逃犯。公安机关对举报人均进行了秘密奖励。
为了保持奖励举报工作的可持续性,重庆市决定以财政资金为主,增大奖励资金基数,并表示此项资金不接受企业和个人捐款。同时,重庆市还决定扩大奖励举报的范围,宣布将重特大交通肇事逃逸案及重特大交通肇事负案在逃、批捕在逃人员线索等内容纳入有奖举报范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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