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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媛媛生命力顽强 “恶姑妈”也为硫酸所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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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1月1日09:44 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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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本报昨天报道了年仅8岁的女童刘方媛被姑妈硫酸毁容的消息后,在读者中引起强烈反响。今天上午,记者从南京消防医院获悉,小媛媛生命力顽强,已能开口说话,但她的伤势极重,目前情况仍不容乐观。与此同时,泼酸的“恶姑妈”刘元春自己也被硫酸所伤,目前正在警方羁押下治疗。刘元春自己有个儿子,此前也很喜欢小媛媛。
众多读者在对小媛媛的不幸感到痛惜的同时,也对本报率先提出的要对硫酸这类危险物品加强管理的观点,表示赞同和支持。据了解,目前政府对于硫酸等化学危险品的管理规定,仅限于生产、经营、运输等方面,对于销售则没限制,也就是说,任何人都可以很方便地买到这些东西。因此,南京一位姓张的女读者提出,近年来各地频发硫酸伤人事件应该引起政府重视。硫酸不是老百姓日常生活必需品,有关部门应该限定在一些管理严格的商店出售。对于购买者,最好要查验单位介绍信、购买者的身份证并问明用途,对于一些无法提供正当购买理由或有其他异常情况的,商店应该拒绝出售或向警方报告。另一位从事医疗工作的常姓读者则表示,作为一个医生,他非常清楚硫酸伤害造
成的后果,所以他特别同情小媛媛。但这样的悲剧也提出一个不容回避的问题:那就是我们的社会如何建立一个矛盾化解和危机干预机制。(郑幼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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