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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案标的3930万 广州法院从容应对涉外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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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1月12日02:23 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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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1日,中国加入WTO整整一年了。我国融入世界经济大潮,对人们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方面产生了深刻影响。中国法院能否应对加入WTO的挑战,及时、公开、公正审理日益增多的各种涉外案件,一直是人们关注的重点。近日,记者就此走访了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据广州中院法官介绍,加入WTO后,广州法院的涉外审判不但收案数量大幅增长,涉案标的明显增大,类型和所涉及的国家不断增多,而且法律关系更为复杂,审理难度日益增大。2001年,广州法院受理涉外民商事案件406件,2002年仅上半年就收案351件,估计2002年全年收案将超过500件,预计收案逐年大幅增长的势头还会保持。2001年结案标的12569.75万元,比2000年上升278.86%,今年上半年结案的264件中,标的就达4002.50万元,超过2000年的全年结案标的数额。近期新收的一审涉外商事案件,涉案标的1000万元以上的就有11件,最高涉案标的达3930多万元。
过去涉外案件类型相对单一,主要是传统的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合同纠纷案件、房地产合同纠纷案件等,现在既有原有的民商事案件,又有新出现的知识产权纠纷和行政诉讼等案件。民商事案件涉及的经济领域也不断拓展,由对外贸易、货物运输、银信借贷等传统领域,发展到公司股权转让、企业承包、机器设备租用、融资租赁,境外产品在境内的总代理、总经销、广告代理等新的领域。涉外案件的当事人也由传统的欧美、东南亚国家发展到全球五大洲。
部分涉外案件涉及主体多,影响大,大量证据在境外形成,事实认定难度增大。如某电器公司诉香港某电子集团公司等货物买卖合同纠纷,涉及境内外当事人达8个。再如某银行诉国际某公司和广州某集团有限公司借款担保纠纷案,有关融资行为发生在境外,涉及银行透支、信用证代垫款、信托收据等多种融资手段产生的债务,对有关证据的认定和事实查明难度增大。
广州中院院长吴树坚告诉记者,面对加入WTO对法官的审判观念、司法制度、法律适用以及法官素质要求的提高,法院在去年专门成立涉外商事案件审判庭,抽调审判经验丰富、涉外业务精通的同志组成合议庭,统一审理涉外商事案件,各业务庭也根据各自情况指定专门的合议庭,负责涉外案件的审理。审判时既充分运用WTO规则所赋予的各种权利,同时也严格遵守WTO规则的各项要求,做到审判独立和审判公开,努力实现从过去单一适用中国法律或少量适用外国法律,向中外法律并用甚至更多的适用外国法律、国际惯例、国际条约的方向发展。对任何与WTO有关的司法判决,只要WTO任何一成员方有要求,广州法院就积极提供生效判决文书。一年来,广州法院在已经结案的近400件涉外审判中,用公开的法律法规、独立的司法裁决、透明的审判活动,建立良好的国际信誉和司法公正形象。
《人民日报 . 华南新闻》 (2002年11月12日第二版)(责任编辑: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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