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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疏忽多付一万 储户抵赖败诉还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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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1月7日11:56 南方网-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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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傅剑锋 通讯员王家明)君某遇到了一件“好事”,他去银行取一万元钱,银行却因疏漏错给了他两万元。银行在发现问题后要求他返还,但君某死活不认账。近日,被银行告上法庭的君某被法院判为不当得利,输了官司又要赔钱。
今年8月30日,君某到中国银行东莞某支行取款11000元。当天下午,银行查账时发现缺款人民币1万元。经查看录像,银行发现工作人员多给了君某1万元。银行当即通知君某来银行看录像,并要求君某还钱不料遭到君某拒绝。
无奈之下,银行将君某告上法庭。君某在法庭上否认自己拿到了钱。东莞市人民法院调查认为,录像清晰地显示工作人员交给君某两捆人民币,且面额为红色。在目前我国流通的大面额人民币中,只有1999年版的百元币是红色的,按银行的一般交易习惯,银行捆好的人民币每捆的数量是100张,由此可推断出当时银行支付给君某的两捆红色面额的人民币是2万元。君某所得的1万元是不当得利,应予返还,并支付相应利息,承担此案的诉讼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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