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4月30日,辽宁省文化厅、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辽宁省公安厅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非典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通知要求,一、停止组织参加人员较多的各类会议和文化活动。包括在公共场所举办的各种演出、展览、讲座、娱乐活动等。暂时关闭电影院、影剧院、剧场等影视放映演出场所;暂时关闭公共图书馆的各类阅览室。
二、停止各级各类文物展览和文物旅游活动。
三、暂缓审批、审核对外(含港澳台)文化交流项目。
四、停止组织各种文化艺术培训活动。
五、从4月30日起,全省网吧、电子游戏厅、歌厅(卡拉OK厅)、舞厅、夜总会、剧场(演出场所)、录像厅等一律暂时关闭。各市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保证以上场所如期关闭,对不执行本通知要求的经营场所,除采取强制关闭外,由文化部门吊销文化经营许可证;由工商部门吊销工商营业执照;公安部门按有关法律法规对业户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