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逃检查撞伤交警 徐某被判两年徒刑
2002年8月3日12:00 青岛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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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本报讯因逃避交警检查,直接开车撞伤交警的无证黑摩托司机徐某(本报曾报道)近日被李沧区人民法院以妨害公务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附带民事赔偿人民币51171.5元。
2002年3月21日上午,李沧交警大队民警在本市振华路设岗纠查“三无”摩托车时,发现无证驾驶无牌照三轮摩托车的徐某强行驾车穿过检查岗,遂令其停车检查。徐调回车头逃跑,看到交警王某站在马路中间再次向其示意停车,徐某依然置若罔闻,竟然将王某撞翻在地,徐被当场抓获。受伤的交警王某被送往医院抢救,医院诊断其头皮伤裂需住院治疗61天,经法医鉴定已构成轻伤。
日前,李沧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法院认为,徐某明知公安人员在执行公务,为逃避检查将其撞成轻伤,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故应追究刑事责任并附带民事赔偿。(金翠燕张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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