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江“8-2”特大翻船事故赔付工作进入实施阶段
2002年8月5日07:48 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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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午,合江县人寿保险公司预付给肇事船所在单位的16万元保险金,被县人民法院依法扣押并作为事故遇难人员家属的赔偿金。
合江县法院院长陈立生告诉记者,肇事船的船籍为合江县第二航运公司(以下简称“二航司”),该公司此前向保险公司投了旅客人身意外伤害险。今天上午,县人寿保险公司向“二航司”预付了16万元保险金,待事故死亡人员最终查实后,再补足差额。“二航司”所获的所有保险金,都将被扣作事故赔偿金。另外,现已查明,此次事故失踪及死亡人员都没有单独向保险公司投保。
目前,合江县法院对遇难者赔付对象的核实工作已全面展开,并做好了受理案件的各项准备。
据介绍,为了体现政府对遇难者家属的关怀,泸州市和合江县政府拨出专款,将对每位遇难者的家属发给2000元慰问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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