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垃圾处理收费为啥这么难
2002年8月2日07:38 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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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8月1日电(实习生杨婷)全国有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70多个城市征收了生活垃圾处理费,但收缴率偏低。比如,按征收标准,北京去年应收缴垃圾处理费1.3亿元,实际只收取1000万元;天津应收2800万元,实际只收到500万元。
今天在解释国家计委、财政部、建设部、国家环保总局4部委近日联合发出的《关于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促进垃圾处理产业化的通知》时,建设部有关官员透露了上述信息。
建设部城市建设司市容管理处处长卢英方认为,这主要是因为,有关部门对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的宣传力度不够,又缺乏有效的收费手段。
部分城市居民认为此项费用是乱收费,缺乏为垃圾处理付费的意识。卢处长解释说,居民清除的垃圾须经过无害化处理,才能避免对环境的污染。这种排污行为也是一种消费行为,为此付费是企业和居民的义务。
他透露,收费方式和渠道正在寻求和完善中。4部委鼓励将垃圾收费和水费、电费等一起收取,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采取代收、代扣、代缴的方法。
建设部最新资料显示,2001年我国生活垃圾平均清运量为1.35亿吨,年增幅达4%,而全国740座无害化垃圾处理厂年处理量仅为7835万吨。无论是垃圾处理的能力,还是无害化处理水平,都不能满足城市发展的需要。大部分垃圾采用简易填埋的处置方式,部分垃圾只是露天堆放,由此产生的污染严重影响了城市的生态环境,也影响了城市整体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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