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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劳教机关施行十不准 上饭店喝酒不准穿警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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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02月21日04:28 北京青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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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劳教机关施行《干警职工十不准》严重违禁者将被开除
本报记者通讯员报道昨天上午,北京各劳教所的所长们齐聚北京市劳教局会议中心,依次在《干警职工十不准承诺书》上郑重地签上了自己的名字。此举标志着这项新的制度已在首都劳教机关正式开始施行。
据了解,北京市劳教局制定的《干警职工十不准》旨在进一步落实中央政法委“从严治警”的工作方针,规范干警行为,增强队伍的战斗力,实现劳教局“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工作目标。
《干警职工十不准》的主要内容是:不准殴打或者纵容、默许他人殴打劳教人员;不准为劳教人员购买、传递违禁品,不准向劳教人员及其家属传递影响所内安全稳定的各种信息;不准利用劳教人员提供劳务谋取私利;不准索要、收受、侵占劳教人员及其亲属财物;不准将管理劳教人员的职权交予他人行使;不准参与赌博;不准酒后驾驶机动车;不准着警服在经营性场所饮酒;不准在工作期间饮酒;不准违反枪支、警械具管理使用规定。
北京市劳教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从即日起,首都劳教系统从局长到基层劳教所干警职工,都将层层签订《承诺书》。希望广大群众及劳教人员家属对干警中存在的违法违纪问题积极监督,凡发现干警有违反“十不准”的,均有权以任何方式予以举报;对违反禁令的干警和职工,将予以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予以辞退或开除。对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包庇袒护的,一经发现,将从严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市劳教局监察部门的举报电话是:83501851。同时,也可登录北京市劳教局的网站www.bjlj.gov.cn,发送电子邮件或在《留言簿》内留言。
另据这位负责人透露,目前市劳教局正着手建立完善目标责任制和岗位职责规范,探索建立干警考核指标体系,考核结果将作为对干警选拔任用和实施升降、奖惩、培训及岗位调整的重要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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