弃优择劣 浙江临海防洪大堤被“逼”成“豆腐渣”
2002年5月13日09:17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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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杭州5月13日电(记者 潘海平)最近,在浙江省重点工程临海市城市防洪大堤建设中,发生了耐人寻味的一幕:建设单位严把质量关,拒绝使用可疑产品而被送上被告席;供货商产品几次三番过不了监理检验关,却赢了官司,竟然要继续领取巨额的产品“预付款”。
这件事引起了浙江有关部门、当地人大代表和老百姓的极大关注。他们议论纷纷:重大工程质量把关为何这般难?是谁想逼着防洪大堤变成“豆腐渣”?
有人把“玩笑”开到防洪大堤的“心脏”
随着城市化的飞速发展,城镇逐渐成为浙江经济社会发展最重要的载体和推进器。而浙江的城镇大多凭海临江。因此,城市防洪近年来成为浙江水利建设主战场。近3年来,浙江省各级政府勒紧裤带、不惜砸锅卖铁筹集近百亿元资金,用于城市修堤筑坝。
在全省的城市防洪建设工程中,临海是少数几个“重中之重”之一。因为临海市凭临的灵江,在城边折弯,上涌海潮和下泄山水正好在此碰头,防洪压力最大。最近的一次洪水泛滥在1997年,当时临海市区全城进水,损失上十亿元,无数市民有家难回。因此,这里的城市防洪大堤是全市人民的“保命工程”。为了建设这6.8公里的防洪堤坝,临海市已经或即将要投资金近3亿元,几乎耗尽了家底。全城市民主动为这一“民心工程”分忧,纷纷解囊相助,共捐款2500万元。
2001年9月,临海城市防洪工程开始第四标段的施工。这标段恰好处在灵江拐弯段,是海潮山洪交汇的直接触岸点,其身后直接保护范围包括了临海市政府、开发区等新市区的重点。这一标段核心的建筑材料是一种直径600毫米、壁厚为110毫米的“PC混凝土预应力管桩”。作为特殊建材,建设部门对此建材有严格的检验标准,对生产企业也有特殊的资质要求。堤坝承能否承受洪水冲击的压力,关键就看这种管桩是否过关,开不起半点玩笑。
然而恰恰有人在防洪大堤的“心脏”上,接二连三地开起了“玩笑”。
工程的施工单位——浙江省第一水电建设有限公司是一家多次获得“鲁班奖”的水利一级企业,与这家公司临海城市防洪工程项目部签订“PC混凝土预应力管桩”供货合同的是临海市金力水电器材公司,总供货量是2.8万米,总价值654万元。据负责临海城市防洪工程监理工作的浙江东洲建设监理公司陈光豪监理介绍,按照合同,2001年9月2日,金力公司开始向施工工地送货。当天金力公司送来了第一批管桩。意想不到的是,卸下来的竟是一种造楼房用的PTC管桩(这种管桩只承受垂直的压力,根本不能用于主要承受横向压力的防洪堤坝)。而且,管桩壁厚只有70毫米,整整比合同要求薄了40毫米。陈监理说,这简直是在开“天大的玩笑”,为此,他毫不犹豫地开出监理意见:退货。9月17日,金力公司送来第二批管桩。这次送来的管桩在直观上型号对了,壁厚度也够了,但是工程监理部检查后发现,产品缺乏出厂合格证、企业资质报告等几个主要的资料,而且随管桩一起送达的一些资料有明显的涂改痕迹。监理部顿生疑虑,明确表示这批产品疑点过多,不能使用。10月2日,金力公司第三次送来管桩。鉴于前两次情况,工程监理部对金力公司送来的第三批管桩要求进行抽样检测,如果过关就用。奇怪的是,就在当天晚上,金力公司把这批管桩偷偷运回。
建设单位缘何“弃优择劣”
临海市政府城市防洪工程建设指挥部的同志告诉记者,金力公司是一家规模不大的水泥预制构件生产企业,以前主要生产电线杆,从来没有生产过要求特殊的防洪工程“PC管桩”。临海市建设规划局建筑工程管理处出具的书面材料证实:金力公司“从未向临海市建设规划局申报过混凝土预制构件的生产资质”。台州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更加明确地指出:“金力公司没有相应的生产资质,其产品属于非法产品,应提请建筑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取缔和处罚。”
金力公司经营者何方礼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承认,公司确实没有生产“PC混凝土预应力管桩”的资质,但是产品还是能做的。何方礼说,城市防洪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是在故意刁难,原因是施工单位的领导向他索要贿赂,他不给。
真是故意刁难?还是另有隐情?对于这个问题,项目部经理黄理树露出一丝苦笑。
据了解,就在浙江本省的杭州和宁波以及上海都拥有历史悠久大型“PC混凝土预应力管桩”生产企业。在同金力公司签约前, 浙江省第一水电建设有限公司临海城市防洪工程项目经理部也曾考察了宁波、上海、杭州3家管桩生产企业。更令人生疑的是,偏偏是连生产混凝土预制构件的基本资质都没有金力公司顺利得到这份总额达600多万元的合同。
建设单位缘何“弃优择劣”?在记者的一再追问下,黄理树经理坦言:其实金力公司没有资质、生产能力远不及杭州。宁波上海大公司情况,他心里是十分明白的。当时同去考察的监理单位也曾经打过的报告,明确表示金力公司不具备投标资格。但是没有办法,临海有的地方领导多次要求“照顾当地生产企业”,至少有一名市委副书记和副市长向施工单位“打招呼”。迫于重重压力,最终只能选择金力公司。他还说,金力公司是在第四标段开工前几个月,购置“PC混凝土预应力管桩”的生产设备,临时拼凑这种特殊构件生产能力的,目的就是来发这笔财,第一次他们送来薄壁管桩,价格要比合同规定的厚壁管桩低80元一米,如果蒙混过关,光这一项就可以多赚200多万元。他说:“金力公司也许以为有这么多人打招呼,是可以蒙混的,所以第一次会这么大胆,明着偷工减料。”
法官的判案思路
当金力公司把第三次运到工地上的管桩偷偷运回后,城防工程建设单位原本以为,金力公司已知难过关就偃旗息鼓了。但是没有想到的是,2001年10月15日,金力公司一纸诉状将浙江省第一水电建设有限公司告上法庭。
原来,双方签订的合同中有一条,施工单位要在对方正式供货前,先预付合同总价10%的预付款。因为临海城防工程资金相当紧张,在约定供货日期前,工程款未能拨付到位。双方口头协定,金力公司先供货,工程款到位后施工单位立刻支付预付款。然而,一供货,金力工程产品的问题就马上暴露出来。面对问题重重的产品,施工单位自然不敢轻易地把65.4万元的产品预付款付给对方。10月2日,也就是金力公司第三次把管桩运来的日子,工程款也恰好拨付到位,施工单位电告对方,只要产品能通过监理检测就马上支付预付款。可是当晚,金力公司拉走了管桩。
临海市人民法院和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2001年11月5日、12月29日两次均判决金力胜诉,要求施工单位支付预付款。对此,无论是临海城市防洪工程指挥部还是项目施工单位都觉得万分不解:“对方提供的是不合格产品,我们怎么能交预付款呢?总不能让我们把这些不合格管桩打入城防大坝吧。”
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参与审判此案的法官张虎林向记者介绍了判案的思路:工程监理、相关权威部门提出的金力公司无资格、无能力生产PC管桩的意见均不能说明金力公司产品质量有问题。城市防洪建设、监理单位认为用金力公司产品防洪大堤可能出现安全隐患,其实是“耸人听闻”。法院是给纠纷提供解决办法的地方。判决金力公司嬴就是为了解决双方矛盾的办法:那就是只要城市防洪工程项目部把65.4万元的预付款给金力公司,然后再让金力公司提供合格产品,问题就解决了。
记者在金力公司采访时,公司一位员工无意中告诉记者:“公司生产防洪工程管桩的设备有不少早就卖掉了”。黄理树经理说:“金力公司是否有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以及用这些产品到底会给堤防带来什么后果,法院从不太关心,也不作调查,与其说,这样的判决是解决问题的办法,还不如说是替金力公司讨钱的办法!”
群众说:“‘豆腐渣’工程背后必有腐败”
“民心工程”岂能成为“豆腐渣”工程?这起令人费解的官司,这场事关一条防洪大堤安危的纠纷,在临海引一片议论。不少群众义愤填膺:党和政府以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为重,勒紧裤带上马城市防洪工程,居然还有人想在这样的“民心工程”上中饱私囊?
一些群众说:“老百姓最痛恨的就是‘豆腐渣’工程,从发生在临海城防大堤上的这件事看,总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逼着省级重点工程变成‘豆腐渣’。”
记者在采访中感到,金力公司的经营者何方礼在临海颇有知名度。有一种比较普遍的说法说是:“何方礼在临海,上上下下都玩得转,因为在经商前做过多年的律师,何同法院的关系尤其‘非同一般’。”
不少人大代表闻之拍案而起。在今年年初的临海市人代会上,11名人大代表就联名对这件事提出了议案。临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金再林表示:议案已交给政府部门办理,届时一定会给全体人大代表和全市人民一个明明白白的交代。
浙江省人大代表周振华也大声疾呼:“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城防工程花的是临海人民的血汗钱,如果不严把质量关,工程成了‘豆腐渣’,谁来负责?”一些代表庆幸地说:“如果不是碰上这么一批认真负责的施工队伍和‘认死理’的监理,临海人民可能还不知道,大家辛辛苦苦凑钱修起来的城防工程将成为悬在群众头上的达摩克利斯剑。”(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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