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婚姻介绍实施抢劫 上海“骗婚杀手”被判死刑
2002年8月15日20:57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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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件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上海 8月15日电(陈建萍 周皓)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今天对一起利用婚姻介绍实施抢劫的案件做出一审判决。抢劫财物并致被害人死亡的被告人孙敏、朱勇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另一名为实施抢劫准备犯罪工具的被告人陶送军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据了解,孙敏、朱勇均系有前科的外地来沪人员。为图钱财,两人合谋由朱勇通过婚姻介绍所结识女性,并以谈恋爱为名,骗得女方信任后伺机劫取财物。2001年1月19日,朱勇利用在合肥办理的假身份证和假学历证明在上海市某婚姻介绍所登记,介绍所向他推荐了33岁的中学教师杨某。之后,孙敏、朱勇购买了胶带等作案工具,陶送军则在明知孙、朱二人为实施抢劫而需要安眠药的情况下,仍与孙敏一同到医院配置了三唑仑药片。
2002年2月1日是杨某的生日,孙、朱二人携带事先准备好的作案工具来到杨某的暂住处。朱勇以给杨某过生日为由,先行进入屋内,并乘其不备之际打开房门,按照事先的约定打移动电话给等候在门外的孙敏,示意其进屋。随后,朱勇猛打杨某的头面部,孙敏则用胶带将杨的双手、双脚捆住,并用屋内的电话听筒线、话筒线、电源插头线将捆扎加固。而后,二人又将事先已加工成粉末的安眠药粉用水溶解后,用吸管吹入杨的口中,再用两块毛巾分别堵塞、缠绕住杨的嘴部,并用胶带将杨的嘴及眼睛封住。
朱勇、孙敏两人在杨某的暂住处劫取现金6000余元及移动电话、黄金项链、耳环、宝石戒指等物品后逃离现场,杨某因口鼻部被堵压致机械性窒息而死亡。(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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