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探索新时期地方政府管理的新思路是我国一系列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由于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和加入世贸组织后的新形势,使得新时期地方政府管理的一些问题凸现出来。 一、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地方政府管理 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继往开来,与时俱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为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而奋斗。中共十六大的主题是新时期地方政府管理的指导思想。 二、建立现代公共型地方政府 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和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要求,继续推进地方政府机构改革,即将行政管理职能分为决策、执行、监督三部分,在相对分离的基础上,三者相辅相成,相互制约,相互协调,从而实现地方政府行政管理制度体系以及配套运行机制的创新。行政职能分离模式能够为构建管理科学、运转协调、廉洁高效、行为规范的政府体系奠定良好的基础,为此必须重视职能分离的可行性探索与实践。 三、正确认识地方政府在区域发展中的作用 地方政府作用的发挥必须建立在市场作用发挥的基础上,市场经济为“主体力量”,政府干预为“本体力量”。 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在地方经济中作用的关键在于:调整和完善政府的有关宏观政策法规,防止地区差距的进一步扩大。为此地方政府促进西部地区经济发展需要研究解决以下主要问题: 1. 制定加快本地发展的科学规划; 2. 建立协调区域经济发展的法律制度; 3. 增强地区基础设施建设; 4. 为地区大发展提供金融服务; 5. 大力培育地区的经济增长点。 四、构建行政权力制约机制 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保证权力沿着制度化和法制化的轨道运行。对政府系统而言,这既是防止腐败的根本措施,也是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 地方政府系统建立权力制约机制的思路应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根据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加快体制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减少对微观经济的直接干预和行政手段配置资源,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使行政权力与经济利益脱钩,从源头上压缩产生腐败的条件和空间,为建立权力制约机制创造条件。为此,地方政府系统构建权力制约机制应当体现以下原则要求: 1.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把政府作用的定位和方向切实转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 2.推行分工制衡。对政府部门中过于集中且容易被滥用的权力进行适当的分解,特别是对行使权力的重要部门和关键环节实行分工制衡,形成制约。如实行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分离,执法权与执行权相分离,审批权与复查权相分离。对处于重要部门和关键岗位的公务人员,实行定期轮岗制度和回避制度。 3.强化行政责任。按照权力与责任相统一的原则,授予权力的同时,必须明确责任,落实行政责任制,建立行政责任追究制,对失职、渎职、徇私枉法、延误失误、监管不力、滥用权力的,应当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行政法律责任。 4.健全程序规则。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程序并对违反程序的行为进行处罚。大力推进政务公开,通过听证制度、说明理由制度、咨询制度、公开发布信息制度等,增加行政过程的透明度。 5.依法规范权力。主要包括权力法定、程序法定、监督法定。 五、加强公共政策的制定与执行 公共政策是政府在特定时期为实现一定的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目标所采取的政治行动或所规定的行为准则,是一系列谋略、法令、措施、办法、方法、条例等的总称。制定政策要站在全局的高度,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弄清情况,抓住主要矛盾,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为此必须做到: 1.认真研究,准确把握过去已有的政策规定,力求保持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如果以前没有相应的政策,则要研究和掌握过去的有关情况,弄清事物的前因后果,使制定的政策在现有政策的基础上得以延伸和发展。 2.要全面分析未来,准确把握事物的发展趋势,力求使政策既符合当前的实际情况,又要有前瞻性,经得起时间和历史的检验。 3.在制定政策时,横向上要做好综合平衡,要同国际惯例接轨,要了解和掌握邻近地区的情况,尽可能与其他地区的政策相衔接、相协调。要考虑相关政策之间的协调,要考虑相关事物之间的协调,要考虑块块之间、条条之间和条块之间的协调。 4.既要体现上级的精神,又要反映基层的实际。一方面,要贯彻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令,掌握上级的精神;另一方面,制定政策要对实际情况一清二楚,体现国情、省情、市情、县情,反映社情民意、公众意愿和人民大众的根本利益。 制定公共政策必须提高公共政策的品质与水准,必须提高政府的政策能力。切合实际制定地方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产业政策、外贸政策、外资政策、社会保障政策、人口政策、科技政策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政策构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