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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流中心涉嫌色情服务 工商部门严肃查处予以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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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月10日02:34 北京娱乐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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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报讯(记者郭安)本报报道了《交流中心涉嫌色情服务》一文后,引起了社会极大反响。昨天,西城工商分局对涉嫌色情服务的北京兆祥华盛交流中心正式处以10000元罚款,并责令当事人停止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
2002年12月10日,西城工商分局在万通新世界广场B座1708查获北京兆祥华盛文化交流中心,通过邮寄邀请信、邀请函或者宣传卡片500余封的虚假宣传引人上当,并在活动中带有色情嫌疑。
经查,该中心实际只有登记会员160余名,而且在特别推荐的宣传卡片上四位女士照片是从网上下载的。而会员登记相册的文字露骨,带有色情色彩,对社会造成了极大不良影响。执法人员告诉记者,该中心属于虚假宣传行为,根据规定罚款10000元,并责令其停止虚假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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