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系统昨起强制执行未执结人身伤害赔偿案件
2002年8月17日08:58 青岛新闻网-青岛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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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02-08-17 02:06:01 早报讯从昨天开始,我市两级法院将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强制执行尚未执行结束的涉及人身伤害赔偿的案件,需要法院强制执行的市民,可立即与作出案件判决的各区市法院执行局及市中院联系。
据市中院负责人介绍,强制执行涉及人身伤害赔偿的案件包括交通肇事赔偿案件、人身伤害赔偿案件、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等。强制执行的重点是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对这些被执行人,法院将通过公开执行、公告执行、开庭执行等形式,敦促被执行人尽快履行法律义务,使案件受害人的“救命钱”及时足额得到兑现。
此外,对抗拒履行法律义务、故意阻碍执行的当事人,法院将采取强制措施,并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张杰徐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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