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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赔虚假广告将有具体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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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1月5日04:27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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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实习记者杨东)记者昨日获悉,经过各界人士多次讨论,新《四川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将于近日正式起草。这是自1987 年以来的首次修改。
据此次新《消条》起草人岳林川介绍,新《消条》在房地产方面,对商品房面积“缩水”与“涨水”、商品房保修期、商品房销售欺诈以及退房条件等都将更加细化,使商品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进一步体现。在保险旅游方面,将规范经营的格式合同,将针对经营者利用优势地位向消费者做虚假宣传的情况,制定出具体的索赔标准。新《消条》还将有针对性地纳入一些以前一直存在争议的特殊行业,如医患纠纷、教育消费、精神赔偿、缺陷产品召回、个人隐私等。岳林川表示,不出意外,明年上半年,新《消条》的起草工作就将完成;何时实施,则须报省人大批准。相关报道请见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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