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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狗熊者拒不捐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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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2月11日09:02 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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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咸阳讯(记者芦风) 兴平市南位镇农民杨某将两只狗熊在家中养了十几年,12月5日,狗熊又将杨某的妻子咬伤。12月10日,咸阳市林业局工作人员要求杨某捐赠狗熊遭到拒绝,双方僵持十几个小时,工作人员仍难以运走狗熊。
12月9日,咸阳市林业局野生动物管理工作站站长党某接受采访时说,杨某在家里养狗熊是不合法的,因为狗熊属于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不允许个人在家中自行喂养,只有进行科研或者目的在于抢救性保护的单位可以驯养,而且要具备一定经济基础,不能以盈利为目的。杨某以前曾经到林业局,要求为他办理野生动物驯养许可证,由于其申请有悖《野生动物保护法》相关规定,所以林业局至今没有批准。党站长表示,如果杨某不接受建议和忠告,他们将依据《野生动物保护法》对此事予以查处。
12月10日上午10时许,咸阳市林业局动管站和兴平市农业局有关人员一起赶到南位镇陈王二村,对杨某进行动员,希望其将狗熊捐赠给专业养殖部门,但是杨某始终不同意无偿捐赠狗熊。
动管站有关人员说,他们希望杨某捐赠狗熊的想法遭到拒绝后,想强行运走狗熊,但是杨某一直不肯将狗熊赶回铁笼,致使工作人员难以靠近。截至昨晚9时许,双方仍僵持不下。家里养狗熊咬伤女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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