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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分工失衡下的招聘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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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1月29日00:39 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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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某大学应届女毕业生在应聘的最后的关头听到这样一个意想不到的答复:你各方面条件都不错,只可惜是个女生。如果你能带一个优秀的男生过来,我们就可以录用你。由于一时拉不到合适的“入伙”人,该女生只好无奈而归;北京某主办单位向全国500多家企业发出邀请函,由于对女大学生“不感兴趣”,愿意出席招聘会的单位只有5家,兴致勃勃求职的女大学生遭遇到尴尬的招聘空场。最近,分别出自《武汉晚报》和《北京青年报》的两则有关女大学生求职的新闻颇值得玩味。
判断一个社会是否真正平等与文明,最直接的检验方法就是考察“相对弱势群体”的受保护程度。显然,在笼罩着这样一种偏见和歧视的就业市场中,缺乏真正的平等与文明。从表面上看,在企业利益最大化的考虑下,男女大学生面临着同样的应聘机会和能力展示舞台,企业偏好与人才自愿的双向选择促成就业,这符合市场公平竞争的游戏规则。但是,形式的公平掩饰了实质的不平等,社会给女大学生提供了入学和深造的教育阶梯,却没有一套合理的性别分工机制与之相对称。
传统的社会分工机制深深地印刻着男性的生理优势,许多工作至今仍沉淀着浓重的体力色彩,女性处于这种性别分工的边缘地带,所以,在传统社会分工的文化遗留中,人们很自然地就感觉许多工作好像只能由男性做,或者男性会做得更好。显然,在这种误解的延伸中,企业有足够的利益驱动选择男大学生。这种刻板性的规定性扭曲了人才市场的供需曲线,也就自然出现了诸如“遭遇招聘空场”和“拉郎配”之类的怪现象。这种怪现象,也是市场调节失效的直接反映。
一个公正的社会秩序,在保证自由与效率优先性的前提下,完全可以而且也应当将平等设置为尽可能对“相对弱者”有利的制度安排。所以说女大学生是“相对弱者”,是就生理特征和传统偏见而言的,合理的性别分工机制必须考虑到这些因素。虽然说男女面对着同样的就业权利,但权利往往与利益和权力密不可分,企业利益最大化的价值取向轻易就会攻破“就业权利”的防线,利益驱动下的赢利预期是无情无义的。
高考扩招前,大学生中女生比较少,只占2%左右,扩招后直升至40%,种种积累的矛盾日益尖锐。所以,如今最迫切的任务应该是以制度设计和政策引导的形式建立合理的性别分工机制,协调公正与平等,充分挖掘工作和职务中的女性优势,淡化生理特征的固定成见。在企业选择与政策引导之间保持一种合理的张力,为女大学生的“就业权利”寻找一个坚实可靠的支点。
(网友:曹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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