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陵水南平农场郑先生来电反映,他的邻居去年考上中央民族大学,根据有关政策,考上重点大学的民族地区考生可得到省里奖励,因其邻居当初在琼海参加高考,未听说有此政策,问现在能否重新申请? 答:省民族宗教事务厅教育科技处负责人表示,郑先生的邻居无法享受奖励政策。 据该负责人介绍,我省为发展和扶持少数民族教育事业,从建省起,就对本人和其父母户口在9个民族市、县的少数民族考生(主要为黎族、苗族和回族;其他少数民族考生,其父母至少有一方在海南工作20年),实行高考奖励。按照规定,若不加照顾分上国线,被国家重点大学录取者,给予一次性奖励2000元。奖励制度严格按照推荐程序进行,各市、县的民宗局和高招办接受考生申请后,向省民宗厅推荐,再经省民宗厅和教育厅审核,然后上报省财政厅。郑先生的邻居在琼海参加高考,陵水民宗局和高招办没有接到其申请,故未进行推荐,省财政也未把其列入奖励范围,另外,其也不符合考生回户口所在地考试的高考政策。 该负责人还建议,民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若要享受高考奖励政策,必须回户口所在地考试(省重点中学除外),以便及时向当地民宗局和高招办进行申请。(来源:《海南日报》2002-01-05 姚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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