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妙龄女见钱眼开 色相勾引绑架勒索四川某企业老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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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2月1日03:03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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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钱眼开绑架企业老总
22岁的林敏认识刑满释放人员董宾后,两人很快建立了恋爱关系,但在校的林居然进夜总会当起了坐台小姐。
去年6月,林敏在夜总会认识了前来消费的某企业老总向某,40多岁的向对年轻貌美的林产生了好感,并提出交朋友,林见向出手阔绰,便满口答应。6月16日,林提出敲诈向某的想法,董宾表示赞同。于是,林要董准备好绳子和封口胶布。当天晚上11时许,林敏给向某打电话,以色情勾引,将向带到董的暂住地房间内。当向某刚刚脱光衣裤后,事先藏在屋内的董宾突然跳了出来,手持一把菜刀,威胁道:“你娃胆子大,敢玩我的女朋友!不许动,否则砍死你!”随即刀架到了向的脖子上。向某吓得直发抖,老老实实地缩成一团。两人火速用绳子将向的手脚捆住,并将其嘴巴用封口胶封住。
两人搜遍向某全身,结果只找到现金1000元,手机1部及金戒指3枚。
蜡烛当炸弹勒索30万林敏觉得收获与自己期望的目标差距
太大,于是要向某再拿30万!向只得给自己的朋友打电话,要求筹集30万“急用”。
次日早晨,董宾将四根蜡烛、电线用报纸、封口胶包好,并谎称是“遥控炸弹”,绑在向某的大腿上。林、董两人一起挟持向某,到向与朋友约定的望江公园取钱。在去公园的路途中,两人担心出现意外,便邀约张某、陈某(在逃)一同前往。
到达望江公园后,林敏挟持向某与其朋友商谈筹钱之事。当向某的朋友看到向被绑架后,便借口需要凑钱离开现场,然后向警方报了案。当天下午,林敏等人到成都华联大厦取赎金时,被设伏的警察抓获,在外等候的董宾等人逃跑。
林敏被捕后,因有4个月的身孕,被取保候审。在此期间,林居然以买保险为名,将其父亲的轿车骗走卖掉,将获得的钱与董宾出国旅游而挥霍掉。
去年底,董宾被抓获归案。
法院判决:坐牢十年在审理过程中,林敏、董宾两人均没有
请律师辩护,对犯罪事实予以供认。成华区法院审理后认为:两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胁迫手段强迫他人当场交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在共同犯罪中,林敏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董宾起次要作用,系从犯,有法定从轻情节;但董宾刑满释放后5年内再次故意犯罪,系累犯,应从重处罚。故以抢劫罪判处林敏、董宾两人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3000元。(文中人名系化名)成华法记者赖永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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