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大在行政区域内面向社会征集立法项目
2002年7月28日09:37 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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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兰州7月27日电(通讯员刘建国记者罗成志)以往的立法项目大都是由政府等部门提出,普通公民直接参与立法的机会较少。甘肃省人大常委会为了调动全省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参与地方立法的积极性,提高地方立法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最近决定开始在甘肃省行政区域内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地方立法建议项目。
据介绍,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立法项目在甘肃省还是头一次。
甘肃省人大常委会面向社会征集立法建议项目的重点包括:促进改革开放、西部大开发和全省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等方面的地方立法;维护经济、社会秩序,规范市场行为,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及诚信制度建设;农产品、食品与药品质量安全、社会保障、城市管理、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科技教育文化事业等方面的地方立法;保障投资者、公民、法人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地方立法;促进地方民族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地方立法;对国家法律、法规需要细化的地方立法。全省各级国家机关、团体、党派,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事业单位,公民、法人和组织可以单独提出、也可以联合提出,可以组织名义提出,也可以个人名义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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