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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指令性安置家庭特困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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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2月4日08:46 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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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将对家庭特困的毕业生实行指令性安置。
为妥善安置南京籍困难家庭毕业生就业,南京市规定2003年起对暂未落实单位、愿来南京工作的毕业研究生、本科生,采取“先接收后就业”的办法,重点满足南京国有大型企业、重点企业集团、重点工程项目和高新企业对毕业生引进要求,优先保证外企、民企、新建研发机构吸纳毕业生。
在积极引进本科以上毕业生的同时,适当引进紧缺专业专科毕业生,限制引进中专生。对父母失业、家庭特困毕业生,实行指令性计划安置。事业单位计划内进人优先引进高校毕业生。同时,鼓励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工作,自谋职业毕业生实行人事代理。为组织毕业生供需见面,全市所有用人需求单位,都需登录“南京毕业生就业网”申报需求计划,实现与在宁高校校园联网链接。此外,还规定凡是今年来宁就业毕业生,人事代理费将降低25%,特困毕业生酌情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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