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在线消息(楚天都市报)(记者陈曙光通讯员江君)一对同居的大学生恋人,盗取该女生同寝室好友的银行卡,取款9000元用于挥霍,被洪山区检察院批捕。从天之骄子沦为阶下囚,令人惋惜。
宦某和朱某均为武汉某重点大学学生,在校外租房同居。去年底,宦向同寝室好友武某借钱,武将自己的银行卡交给她并告之密码。今年3月,宦得知武在卡上存了1万多元钱,遂于4月8日趁寝室无人撬开其抽屉,将银行卡盗出。其后,宦和朱分两次取款9000元,一天内就花掉了4000余元。
4月9日,洪山警方通过技侦手段查知盗取存款的是宦某和朱某,当即在二人租住屋内将其抓获。二人对作案事实供认不讳。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该院近年来办理的大学生犯罪案件呈明显上升趋势,应当引起社会和学校的高度重视,加强大学生人生观和法制教育刻不容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