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2岁的陈某在老家有丈夫和孩子,可来上海后却成了未婚女青年,随后遍撒“玫瑰花”,同时和本市两名男青年谈婚论嫁。 陈某系重庆市人,在老家时口碑就不是很好。今年4月,陈某跟着她的情人谭某来到本市崇明岛,由于找不到工作,两人的生活很快陷入窘境。经商量,他们决定由陈某出头,以和当地男青年假结婚的方法骗取金钱。随后,他们来到谭某在崇明的亲戚家,隐瞒了已结婚生子的事实,要求亲戚帮陈某介绍对象。 由于陈某相貌姣好,谭某的亲戚先后给她介绍了两个男青年,他们都对陈某感到相当满意,这正中陈某下怀。陈某便双管齐下,一个也不放弃。 仅仅2个星期,她就深深地“爱”上了一个姓吴的男青年,迫不及待地去拍了结婚照,为取得男方信任,还像模像样地订立了婚姻协议。之后,陈便以看望父母、订婚等理由骗取吴某1.35 万元。但此后吴感觉到陈某好像并不真心实意,于是及时追回了6000 元钱。 其后,陈某又以同样手段与曹某订立订婚协议,骗得1.2万元。正当陈沾沾自喜时,不料自已的原配丈夫从老家赶来寻找,众人才识破真相。 日前,崇明法院对打着结婚成家的幌子施行骗术的陈某,一审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2000 元。 据了解,在崇明地区,以婚嫁之名骗财的现象时有发生。为此,晨报提醒一些择偶心切的未婚男子,婚娶是一生中的大事,“痴心人”谈婚论嫁要睁大眼睛,谨防受骗。 晨报通讯员陈群记者李郭平 转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