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上启动医疗风险分担机制
2002年9月19日12:36 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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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09月19日
上海讯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本月起实施后,哪怕拔错一颗牙,只要具有过失责任,医院都将可能为患者损失“埋单”。想到并不宽裕的“钱包”,近来各大医疗机构纷纷动起了买保险的念头。昨天,上海徐汇区30余家医院首批投得第一份保单,与中国人保上海分公司正式签订医疗事故责任保险协议。
医院热衷给自己的责任投保,业内人士分析有几大原因:首先,由于医疗行业是高风险行业,随着《条例》规定的责任赔偿额度大幅上升,风险系数成倍增加,让肩负社会普及医疗保障重任的医院来全部承担客观存在的风险,不利于医疗事业的可持续发展。而由社会分担这种风险则不失为一个好办法;其次,承保后,保险公司将直接介入医疗事故争议处理,医院则可从繁琐的事务中解脱出来,专心于医疗服务;再者,保险公司为减少理赔,势必加强医疗事故的防损工作,甚至介入对医疗质量的管理,最终有利于医患双方的利益。 李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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