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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红桥区为领导干部婚丧嫁娶立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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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2月2日18:55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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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天津12月2日电(记者 刘晓滨 魏逊) 天津市红桥区今年共有34名处级干部的子女结婚,但却没有出现大操大办、请客送礼的现象。这是红桥区严格规范领导干部婚丧嫁娶行为带来的结果。
针对个别领导干部利用家中遇有婚丧嫁娶事宜,接受他人礼金、聚敛财物的现象,红桥区委、区政府于今年初制定了规范领导干部遇有婚丧嫁娶事宜报告制度,严禁领导干部借婚丧嫁娶事宜人操大办、借机敛财和挥霍浪费。规定领导干部遇有婚丧嫁娶事宜,必须向组织报告;对在3个月内不报告的,无论是否有违纪行为,都要给予通报批评;对违反此规定,造成严重后果或较大影响的领导干部将给予纪律处分。红桥区还将领导干部执行以上规定的情况作为廉政测评的重要内容,并将测评结果纳入本人廉政档案,作为组织考查、任免、提拔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实施这一制度以来,红桥区共有34名处级领导干部家中遇到婚丧嫁娶事宜,全部向党组织作了汇报,未出现借机大操大办,聚敛财物的现象。规定刚刚出台,恰值区委“一把手”、区委书记王世新女儿结婚。他及时将此事向党组织作了汇报,并且喜事新办,未通知区委、区政府任何人,且没有接受任何与自己有工作关系人员的财物礼品,成为执行这一规定报告的“第一人”。区委副书记赵金梁父亲去世,除按照规定向组织作了报告外,未通知任何与自己有工作关系的单位和个人,从简办理了丧事。群众对实施这一制度所带来的良好风气表示满意。(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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