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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边“幽灵”频现 江西高安警方抓获变态色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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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月9日13:02 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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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1月9日电 今年1月6日,赣中大地迎来了新年的第一场瑞雪。多年未见的大雪给人们带来了一份久违了的喜悦之情。大多数的人们都在室内取暖避寒,享受着年末的稍许轻松和春节将至的悠闲。屋外的雪越下越大,似乎要将世界粉饰得洁白一片,但大雪却不能掩盖住一场正义与邪恶的较量。
公路边的罪恶
江南都市报今天报道称,6日下午2时5分,高安市公安刑警大队接到本市石脑派出所报案。报称:在1月5日晚8时左右,一骑自行车从市区回石脑的妇女在行至320国道石脑段871公桩处时,突然被一名尾随其后的男子推到公路下面,并在公路旁遭该男子的强暴。刑警大队立即将案情向市公安局有关领导作了汇报。
时值元旦刚过,高安市公安局领导对今年首起恶性案件极为重视。杨圩中队的民警们在接到命令后迅速赶到了案发地。民警们认为,在这么恶劣的环境下作案,说明犯罪嫌疑人流窜作案的可能性很小,而根据被害人提供的线索,发现犯罪嫌疑人的体貌特征和作案手段竟然与2002年6月份在石脑安溪桥附近发生的拦路强奸抢劫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极为相似。于是,民警们大胆地提出了两案同为一个人作案的可能,并建议将这两个案子并案侦查。
负责案件侦破的刑警和派出所民警立即行动起来,他们划片后分成4个小组,第一组对案发地塔溪行政村进行走访,另外3个小组则同时对该村管辖的几个自然村进行拉网式摸排。
罪犯难逃法网
当日下午5时许,在石脑镇塔溪行政村,有人向办案民警提供了一个线索,村民李四平时好吃懒做,常干一些偷鸡摸狗的事。而另一个组的办案民警也得到了村民提供的有关王某的线索,这个人平时虽然大事不犯,却经常到外面瞎混,玩女人。
办案民警随即监控了两人。傍晚7时,办案民警请来了两名受害者,让她们分别进行混合辨认。两名受害者在审讯室一下就认出了罪犯,她们共同指认了其中的王某。这样,就初步确定了王某就是案犯。晚8时,王某被传唤至刑警大队审讯室。刚开始的一段时间里,狡猾的王某一直狡辩,企图为自己开脱罪责。当晚11时,经过强大的攻心战后,王某终于如实供认了犯罪事实。
罪行令人发指
经公安机关确认,犯罪嫌疑人王某,男,34岁,石脑镇塔溪行政村人,农民。犯罪嫌疑人王某生性好色,平时就很喜欢到街上的发廊里鬼混,并经常利用其家在320国道边的便利条件,窥伺过往的单身女性。2002年6月的一天晚上,王某在石脑镇排楼村附近的国道边等了好一会,就是不见有合适的女人走过。已是晚上9时多了,乡下的大多数人都已经睡下了,王某正准备回去,忽然看见妇女刘某一路骑自行车过来。急不可耐的王某一下从路边窜出来,将刘某连人带车推到公路边的沟内,并威胁刘某说只要她敢说出去就杀了她全家。刘某因惊吓而反抗,王某便拳脚相逼,直打得刘某头昏眼花。之后,他对刘某进行了长时间地猥亵和强暴。
第一次得手后,在很长一段日子里,竟然没有人报案,王某的胆子更大了。2002年12月16日晚,王某又一次出动了。这一次,他骑了一辆自行车尾随在一位从市区返回石脑镇家中的游某后面。一路上,由于人多,王某没有得逞。然而,当跟踪到了廖村附近时,看看前后都没有人,王某便追上了前面的游某,并将她推下公路,实施殴打,直打得游某喊救命。他又威胁游某不准喊叫,并用自制的眼罩将被害人的眼睛蒙住,用事先准备好的绳子将被害人的双手反绑起来,对游某实施了奸淫。更为可恨的是,王某在事后还将被害人身上仅有的5元钱抢走了。
今年1月5日晚8时左右,看到游某没有报警,王某便再次尾随游某在320国道871公桩处,以同样的方式对游某实施了强奸。
目前,王某已经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喻翔 付磊 许南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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