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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明年元旦启用再就业优惠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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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2月30日13:43 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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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厦门12月30日电 记者余继军报道:厦门市将从明年1月1日起启用《再就业优惠证》,下岗失业人员持该证可获得各种新的政策扶持。
有8种对象可以申领优惠证。这8种人员是:1.国有企业下岗且未解除劳动关系、未再就业的职工;2.国有企业失业并已进行失业登记、未再就业的人员;3.列入全国兼并破产减员增效计划的关闭、破产企业需要安置的人员;4.国有、集体企业分流的男年满45周岁、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原固定工;5.夫妻均失业且已进行失业登记的人员;6.失业后已进行失业登记且单亲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人员;7.已进行失业登记一年以上且生活特别困难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8.征地办理“农转非”后已进行失业登记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
符合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可到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社区劳动保障机构申请领取《再就业优惠证》。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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