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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刑讯逼供致少年死亡 湖南三民警异地受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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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2年12月22日14:56 中国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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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12月22日电 据潇湘晨报报道,一名少年被抓到派出所,一天后有人却在外面发现了他的尸体,发生在湖南邵阳新宁县的“8·2抛尸案”迷雾重重,在当地引起极大震动。涉嫌将这名少年刑讯逼供致死的新宁县金石镇派出所民警阳志斌和两名实习民警日前在武冈市人民法院异地受审。
据检察机关指控,今年8月1日凌晨4时许,新宁县金石镇巡逻队员刘某等人在解放路巡逻时,发现本镇唐斌(户籍名为唐继扬,17岁)形迹可疑,遂将其扭送至金石派出所,并关押至已被禁止使用的留置室。
当天上午,在提审唐斌时,因唐极力反对,阳志斌等人便将唐按倒在实习生周忠赛所住房间,并用棕索将唐上身及手臂反捆住,尔后便将唐带至副所长室问话,在问话过程中,阳志斌认为唐未如实交待问题,遂将其继续捆绑,并对其实施殴打,阳离开现场时,没有及时给唐松绑。
当天下午,周忠赛、刘中明将一直捆绑着上身和手臂的唐带回原留置室,并将唐双手用手铐和棕索反身固定在留置室的铁门栏杆上。8月2日早晨7时许,他们发现唐斌死在留置室内。经法医鉴定,唐系机械性窒息死亡。
今年8月,经新宁县人民检察院批准,办案实习民警刘中明、周忠赛、二级警司阳志斌先后被刑事拘留。11月1日,邵阳市人民检察院将此案交由武冈市人民检察院异地审查起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阶段,发现犯罪嫌疑人阳志斌还涉嫌犯有两起刑讯逼供案:2002年7月16日,阳志斌在金石派出所审讯盗窃犯罪嫌疑人罗稳战时,对罗稳战采取罚跪、殴打等暴力手段,逼罗口供,致罗轻微伤;7月17日,阳志斌与其他民警在某酒楼审讯犯罪嫌疑人伍兴祥时,对伍采取罚跪、殴打、用烟头烫等暴力手段,逼伍口供,致伍轻微伤。
公诉机关认为:阳志斌身为司法工作人员,无视国家法律,多次在审讯中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刑讯逼供,情节恶劣,应以刑讯逼供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刘中明、周忠赛将唐斌长时间捆绑,致使唐机械性窒息死亡,应当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周喜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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