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账本记录了一笔笔肮脏交易本报记者高鲁摄
本报宝鸡讯(记者裴亮高建)在山沟里租地开设垂钓中心,招来“小姐”向客人提供“特殊服务”,而老板则从中牟取暴利。记者昨日从宝鸡市公安局渭滨分局获悉,该局近日端掉了这个容留妇女卖淫的黑窝点。 据介绍,12月9日,渭滨分局高家村刑警队抓获了几名吸毒人员,其中一名吸毒人员交代,他曾到渭滨区神农镇邵家山村孙家沟一垂钓中心进行过嫖娼活动。该窝点有两条狼狗看门且组织严密,生人很难进去。渭滨分局刑警大队闻讯后统一指挥,抽调高家村刑警队和缉毒中队民警,于12月13日凌晨2时赶到该中心,当场抓获7名“小姐”及20余名嫌疑人。后经审查,其中有嫖客两名。同时抓获了该中心的负责人赵某、涂某夫妇。另外,民警在中心领班唐某处查获了一个记录卖淫嫖娼情况的账本。民警在现场还发现有几间很小的房子,仅摆着一张床,床上开着电褥子。据交代,“小姐”就是在这里“接客”。 经审查,账本记录了12月2日至12日,该窝点卖淫嫖娼情况及老板收取“包间费”情况。账本第一项记录的是小姐接待的不同“客人”,第二项记录的是老板收取“客人”的“包间费”,第三项记录的是“小姐”卖淫情况。据统计,仅这11天,该窝点就进行卖淫嫖娼活动80余次。 现查明,赵某、涂某夫妇开设的这家垂钓中心,完全是一个组织容留妇女卖淫的窝点。据二人交代,这个垂钓中心是他们租地开设的,开始仅提供钓鱼、游泳服务。今年六七月,有人钓鱼后问有没有“小姐”,赵某便叫来3名“小姐”与客人发生了关系。此后,赵某等便给“小姐”提供住处,组织她们从事不法勾当。赵某夫妇每次收取客人30元左右“包间费”,卖淫嫖娼费用由“小姐”直接和客人谈。完事后,老板再向“小姐”收取5元“台费”,同时每天收取5元所谓的“暖气费”。他们先后组织容留“小姐”20余人进行卖淫活动,已牟利万余元。警方对7名已抓获“小姐”进行审查,她们对卖淫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赵某、涂某夫妇已被刑事拘留,此案还在进一步审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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