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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两公司“老总”变着花样贪公款双双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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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0月12日19:12 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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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湖北网10月11日电(晓亮 魏楚军 王爱华)中国机械工业供销公司中南公司(下称中南公司)原总经理雷兴有,因与原副总经理许秀丽频向公款伸贪手,并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日前被武汉市中级法院以贪污罪、受贿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没收财产2万元,许秀丽被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1999年初,湖北省明源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付给中南公司在该公司持有的200万元法人股股息10万元人民币,雷兴有对此款动了心,于是,他与公司副总经理许秀丽一“合计”,便未将此款入单位财务账而辗转套现瓜分了,雷分得8万元,许分得2万元。2000年4月,中南公司将所持有的武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股股权转让时,电缆公司给予中南公司4.5万元的股权转让补偿费,雷与许二人再次不谋而合,变换花样以发放奖金的名义,与本单位夏某(另案处理)一起,将此款装进了腰包,雷分得1万元,许分得2.5万元,夏分得1万元。其间,雷兴有还单独将本单位出售一套房屋使用权的2万元收入予以侵吞。雷兴有还于1997年6月至1998年8月间,在将本单位综合楼工程发包给武汉市某建筑公司承建时,先后3次收受该公司项目经理陈某送给的“感谢费”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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