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一大型农贸市场拍卖某种农副产品垄断专营权惹争议
招标+投标+价高者得=垄断专营?中山市东升商业广场就是通过这种形式使个别档主垄断了某种农副产品在该市场的销售。 转自搜狐 东升商业广场是一有着数百个摊档的大型农贸市场,目前只有玉米、豆腐、豆芽、猪红等四种农副产品实行垄断专营。档主们说他们的摊位费比普通的要高出许多倍,自然不能再让别人经营同样的东西。 转自搜狐 记者在一些卖菜的档口问有没有豆芽、玉米卖,回答如出一辙:没有,这里只准一家卖。一个年轻的小伙子说,大前天有人偷偷地卖玉米,结果打得一塌糊涂。 转自搜狐 4个半人高的大圆桶呈弧状排在豆芽摊档前,生意很是兴旺。守着豆芽摊的小伙子告诉记者,他们一天能卖40桶,足足有250公斤重。但摊位费也贵,一年要6万块钱。 转自搜狐 记者发现,市场内鱼、肉、家禽、蔬菜等都比中山城区菜市场的价格便宜许多,唯独玉米比城区贵。再与东升镇其它菜市场的价格比较,豆芽比周边其它菜市场贵一角钱,而玉米每市斤贵五角钱,豆腐、猪红的价格基本上差不多。 转自搜狐 据市场投资人蔡先生介绍,对加工行业的几种产品实行专营也是不得已的事情。实行专营前,市场内同行间恶性竞争,互相压价,经常大打出手,结果谁也赚不到钱。提出竞标专营也是档主们自己的主意。 转自搜狐 蔡先生说,他们招标、投标都是公开进行的,每年一次。最初是将原有的承租户租金相加作为暗标标底,再让投标人竞投,价高者得。一般中标的价格比标底要高四分之一左右。他说,这样既便于管理,公司也没少收钱,中标者也不会没钱赚。 转自搜狐 中山工商行政管理局东升分局一位姓程的副局长表示,东升商业广场的做法违反了公平竞争的原则,对经营者和消费者都不公平,工商法规也绝不允许。他说,垄断经营容易导致欺行霸市,一个开放的市场需要互相竞争,竞争才能发展。 转自搜狐 据程副局长介绍,他们前一段时间已经接到了市工商局转来的投诉信,已经要求市场方面限期整改。因为市场与摊主之间的合约,还需要时间协调。他说争取在一个星期内解决这个问题。 转自搜狐 中山市消费者委员会有关负责人表示,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来说,这种做法并不构成对消费者权益的侵犯,但市场没有为顾客提供很好的服务。他说,即便是摊主因为垄断可以卖出更高的价格,但这没有影响到消费者自主选择商品的权利,这里贵,还可以到别的市场里买。(潘林) 转自搜狐 转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