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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没切净患者告医院 医疗事故鉴定结果:属医疗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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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10月27日09:02 北国网-沈阳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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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在今年2月18日曾经报道了《切除肿瘤竟留一块!》一文,披露了某医院因切除肿瘤不彻底,给农村妇女韩某造成极大痛苦。10月26日,韩某亲属向记者介绍说,大东区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并出示了沈阳医学会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
今年39岁的农村妇女韩某,左腿经常疼痛。2000年9月26日,她到当地医院拍X光片,发现长了肿瘤。同年10月8日,韩某来到沈阳一家专业医院治疗,经拍X光片,医生诊断为“左股骨下段肿物”,遂收留住院治疗。同年10月17日,医生为韩某手术治疗。当时的“手术记录”上记载:骨凿完全凿除肿物,显露正常骨皮质。术后8天,医生为韩某再次拍X光片复查后,报告单上写道:左股骨下段后方骨质明显增生,皮质薄厚不均,周围肌间隙略模糊。韩某亲属很纳闷:手术才8天,怎么就骨质增生了呢?同年10月27日,医生告诉韩某家属:病理结果表明,韩某为良性肿瘤;10月30日,韩某出院。该医院的“出院小结”上写道:左股骨下段骨肿瘤切除术术中顺利,切除肿瘤完全,术后病理骨皮质增生。
回家后,韩某左腿手术区域仍然肿胀、疼痛。2001年10月25日,韩某忍着腿痛来到辽宁中医学院附属医院检查发现,韩某左腿上的肿瘤有了新病变,初步确诊为“考虑骨皮质旁软骨瘤(骨旁骨瘤不除外)”。同年11月1日,辽宁中医院医生为韩某手术,术后病理诊断为“骨旁骨肉瘤”,为恶性肿瘤。术后,辽宁中医院为韩某拍X光片复查。家属看到X光片上,韩某左腿下段后面的“异物”完全清除了,这才想起第一次手术出院后,回到当地医院拍的那张X光片,便急忙找来请医生进行比较。结果发现,那张X光片上,韩某左腿上的肿瘤依然存在,只是比原先小了四分之一左右。韩某和家属们这才恍然大悟:第一次手术并没将肿瘤完全切除!
韩某家属多次找那家专业医院交涉,却一直没能得到满意的答复。韩某亲属复印了韩某第一次手术的病历后,寻找韩某初次术后复查拍的那张X光片时,该专业医院有关人员却说找不到了。可是,经过查找,却发现了该专业医院韩某经治医生的一张X光片“借条”:放射线科:韩某,女,30岁,803—6,A69848,左股骨下段正侧位,需借用!谢谢!落款是该医院骨科一名医生的名字,但没落年月日。
韩某决定将那家专业医院告上法庭。大东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此案,并进行了医疗事故鉴定。沈阳医学会组织专家“鉴定结论”为:本病例属于三级戊等医疗事故,医方承担次要责任。本报高级记者邱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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