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昨天(3月11日)的相关会议上获悉,为进一步消除烟草制品对社会公众的误导和影响,国家卫生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了《全国无烟草广告城市认定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于今年2月21日公布实施。目前广州正积极申报,力争成为新办法实施后的首批全国无烟草广告城市,如获通过,有望下半年正式命名。 认定标准非常严格 在昨日召开的全国无烟草广告城市工作座谈会上,记者了解到,《办法》规定无烟草广告城市必须制定有关无烟草广告城市的地方法规、规章或规定及切实可行的烟草广告管理措施,有专门机构负责监督执法。此外,在宣传媒体上无烟草广告及变相烟草广告。各类等候室、影剧院、会议厅堂、体育比赛场馆等公共场所不设置烟草广告,而在城市行政辖区内则必须无任何形式的烟草广告。 《办法》还要求该城市不利用车、船、飞机等交通工具及行李、运货车等移动设施设置、绘制、张贴烟草广告;不利用互联网、音像制品和印刷品(如登机牌、车船票、站台票、门票等)发布以及派发、促销各类烟草广告品;不运用烟草赞助的形式开展文化、体育等活动,不在文体活动中发布烟草广告、进行烟草促销活动。 广州具备各项条件 据广东省控制吸烟协会秘书长黄本甲介绍,广东是一个香烟消费大省。据1996年全国调查结果显示,广东15岁以上男性吸烟率高达72.17%,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5.33个百分点。当时,广州市是外国香烟广告的重灾区,最大的一块香烟广告牌,面积达1032平方米,竖立于珠江南岸。 近年来,广州市政府痛下决心积极开展对烟草广告的治理工作,1999年,全市所有户外烟草广告全部被清理完毕。目前,广州已具备了申报全国无烟草广告城市的各项条件,正和上海、成都、大连等城市一起申报,力争成为新办法实施后的首批全国无烟草广告城市。如获通过,广州有望在今年下半年获得命名。(记者曾文琼 实习生袁书钦 通讯员黄本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