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记者 储静伟
种种迹象显示,国务院这回是痛下了决心,要对中国铁路系统实行主辅分离改革。
在经铁道部再三斟酌后,上海铁路局、兰州铁路局和济南铁路局的青岛分局,被列为主辅分离改革的试点。
记者获悉,上海铁路局“辅业分离”三步走的时间表也已出台。根据这一时间表,今年年底前,中小学移交基本完成,医疗卫生机构、中专院校移交取得突破;非运输业改制试点取得明显进展;2004年上半年,全面完成中小学(含幼教)移交;年底之前完成医疗卫生机构、中专学校移交,非运输业重组改制取得实质性进展。
2005年底前,实现政府职能回归、社会职能全面移交、非运输业改制分流到位。
上海路局低调试点
8月份,上海铁路局召开了一个全面推进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工作部署会议。在这次会议上,铁道部总经济师王奎中专门作了关于推进铁路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工作的专题报告。这次会议被该局称为是拉开了改革的帷幕。
根据定下的“时间表”,今年的任务从10月份正式开始,12月底结束。时间紧迫,但上海铁路局表现得却相当镇定。
据原在组织部工作的张副处长介绍,学校改革其实早在几年前就已开始,并且已完成了大部分。上海铁路分局原有2所中学、5所小学以及几所幼儿园,1995年开始,上海分局对这些学校进行社会化改造,有的被拆并,有的被划归了地方教委。随后,连路局、分局原来分管学校的教委也更名为“教育处”,只对内进行员工教育。上海路局其他分局的中、小学校也大多进行了社会化改造。目前,整个路局只有南京、苏州、金华等地还有三所职业、中专学校。
铁路所属的公检法、医院等单位的改制也在悄悄准备。据路局一位知情人士介绍,因为公检法的改制最终要听从铁道部等上级单位的协调,所以路局目前要做的先是征询意见,进行充分的研讨,与相关的地方部门进行沟通、交流,拿出初步方案。
公检法剥离悬念
在这个公布的三步走时间表中,铁路公检法的剥离,无疑最受人瞩目。由于涉及了公安、检察院、法院三大系统,公检法人员如何分流,剥离是否能完全到位,这成了铁路整个主辅分离改革的一道大难题。
据有关人士介绍,铁路系统设立公检法等机关,是我国在建国初考虑到铁路是国家大动脉,运输的跨区域性,社会治安的不稳定等因素,模仿苏联建制而设置的。铁路公检法的管辖范围是:铁路沿线的车、站及沿线发生的案件,并同时对铁路的工厂、企业、专属的铁路居民生活区、铁路院校等发生的刑事、民事和经济纠纷有权管辖。
华东政法学院法理专家于以升副教授认为,作为一个单纯的企业,铁路却拥有一个完整的检、法司法机关,是一个非常奇怪的畸形现象。司法权只应由国家拥有,这无疑破坏了国家司法、执法的统一。
2001年,南昌市曾经有一起官司,当地一铁路工程公司因为当地一家企业拖欠其债务,将这家企业告上了南昌铁路运输法院。而作为被告的企业在开庭前,提出了管辖权的疑议,认为铁路法院受理、审查铁路系统内部的案件不合理,要求按照地域管辖,将案子改由地方法院审理。但南昌铁路运输法院毫不犹豫地予以否决。
于以升认为,铁路公检法部门是铁路系统的编制,其财政也与铁路收益密切相关,在这种时候受理铁路系统的司法案件,它的司法公正性就很难做到。而且,铁路法院的法官、检察院的检察官是由铁路系统内部产生;他们不是由地方人大产生,也不对人大负责,缺乏人大的监督,这也是极不合理的。
有关人士同时指出,像兰州等中、西部地区的铁路公检法部门由铁路部门剥离出来,显然不是那么容易。
早在几年前,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曾分别做过一次调研。调研的结果截然相反:上海市和广州市的检察院和法院对分离的积极性非常高,而一些中西部省份的检、法两院却纷纷表示反对。
工资收入差异是反对的一个理由。据介绍,同是铁路系统,上海法院一名年轻法官的月工资是2000元左右,兰州铁路基层法院法官工资为1200元左右,但若与地方法院相比,上海基层法院法官工资为三四千元,而兰州,却不到1200元。
职工心态各异
从表面上看来,此次铁路辅业调整所涉及的公检法部门还是相当地平静:既没有召集职工开动员大会,也没有任何的公开宣传。但在内部,两级公检法的工作人员却早早地开始了议论。对各人今后的去向,对此次改革成功的可能性,多数职工表现得相当乐观。
职工们直觉认为,至少有三个理由可以说明他们的乐观是有依据的:其一,上海的各项改革都走在全国其他省市前列,改革发展的欲望强烈;其二,上海市两级铁路公检法机构不多、人员不多,而且铁路法院愿意出来;其三,在这之前与上海地方法院的试探性接触中,地方法院乐意接受。
上海铁路局下辖上海、南京、杭州、蚌埠、福州五个分局,五个分局范围内的公检法基层单位,分别由上海铁路公安局、上海铁路运输检察分院、上海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管辖。但整个公检法系统人员并不多。上海铁路运输检察分院共370多人,其中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仅45人;铁路法院人数与检察院相当,其中上海铁路运输法院只有40人左右。在三个机关中人数最多的铁路公安局为7000多人,其中上海铁路公安处只有1200多人。
已在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工作三年的一位陈姓检察人员对改制更是充满了期待:“在铁路检察院,一年也办不了几件案子,希望到地方法院后,能更好地发挥自己的才能。”
一些年龄较大、学历不高的法官和检察官却不时地露出一丝忧虑。“以前并没有系统地学过法律知识,都是半路出家,边干边学。”铁路法院的一位法官告诉记者。令他担心的是,地方法院多的是科班出身、年富力强的法官和检察官,一旦铁路法院与地方法院合并,像他这样年纪较大的法官,会不会就此下岗?
铁检铁法的两个去向
剥离后,是归并到地方,还是成立垂直的专门法院和检察院?就此问题,法律界也形成了两种不同的意见。
其中一方认为,铁路检、法两院应该回归到各级地方检察院和法院,因为“铁路检、法两院受理的案子并没有什么特殊性,而且在某些具体的案件上,它还容易在管辖权、程序等问题上与地方检察院、法院发生冲突”。
而另外一方则认为,铁路的跨区域性正是它的特殊性,应该垂直设立专门检察院和法院,但其人、财等必须独立出来,并且向人大负责、接受人大监督,同时接受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最高人民法院的直接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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