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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线公告

搜狐视线2002年力作
《狂飙》
延安“黄碟案”律师答疑

陕西延安“黄碟事件”终以当事人拿到29137元“补偿金”,主要责任人贺宏亮万花山派出所所长被免职、警长尚继斌被调往边远派出所待岗;联防队员任杰被辞退告终。
与“麻旦旦处女嫖娼案”一审仅被判74元赔偿相比,此案无疑是个大进步。公安机关正式对当事人道歉,责任人被处理更是罕见。但网友也提出了很多质疑,尤其是对此案律师同意接受行政手段解决表示不解,认为这是“投降”。
对此,当事人的辩护律师——北京正平律师事务所向阳律师在接受搜狐视线的编辑访问时,就广大网友关心的几个焦点问题,从律师的特定角度作出了自己的解释。 下周一(1月20日)下午3:00,向阳律师将做客搜狐和网友聊天,敬请关注。

[视线特评] 国家岂能替刑讯逼供者赔偿?
[特别关注] 公安部表示要从严治警
[我说两句] “黄碟”案结果进步了多少?

主办: 搜狐公司 出品: 搜狐视线 主编: 赵牧 责编: 袁墨
“黄碟”事件争论的几个焦点问题
一、为何律师要选择调解处理此案?

许多网友包括媒体对此案采用调解方式解决不理解,认为这是向恶势力妥协“和稀泥”,律师犯了投降主义的错误。
“黄碟”一案的处理协议律师向阳对此解释说,首先,作为律师,其职责就是为委托人争取最大的权益。如果走刑事诉讼的路子,在中国这种法制现实下,官司必定旷日持久,而且,“一旦走上法律程序,强行要公安机关赔礼道歉是不可能的,因为赔礼道歉是无法强制执行的,更别提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理。”毕竟,这样的结果,相对于“麻旦旦处女嫖娼案”获赔74元来说,已经具有了较大的进步。而且,通过媒体的广泛宣传,这件事在中国广为人知,对于中国的法制建设,其意义不言而喻。
其次,从当事人以后的生活这个角度出发,这样解决是有其现实意义的。这样有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利益,使其经历此事后能有一个稳定的生活。

二、该不该由国家来买单?

很多网友对“公务人员犯错误,国家来买单”的结果不满。归根结底,国家的钱就是纳税人的钱。有 网友甚至尖锐指出,是不是一个警察杀了人,也应该由国家来坐牢?谁又能代表国家来坐牢呢?
还有网友说,“黄碟”事件虽然没造成家破人亡惨剧,但对当事人造成了极大的伤害。
此外,在闯入张某家中的四名“民警”中,只有尚继斌一人是真正的警察,还是实习的,其余三人皆 是联防队员,根本不具备执法的资格。按照我国《警察法》规定,实习警察是无权单独执行公务的。“执 行公务”的说法既然站不住脚,“国家赔偿”说从何而来?
对此,向阳律师解释道,不论四名警察执行公务是否正确,但他们毕竟是在执行公务。按国家赔偿法的规定,执行公务不当造成的损失应当由国家来负责。因此,对张某进行国家赔偿从法律上来说是站得住脚的 。
对于为什么没有给张某精神损失赔偿,向阳律师解释道,《国家赔偿法》里没有关于精神损失赔偿的规定。至于这种情况是否合理,那是我们可以继续深入探讨的一个问题。

三、该不该追究责任人刑事责任?

首先,从“黄碟”案的实体上看,张某夫妻看“黄碟”违法不违法?显然,任何有法律常识的人都 知道,在自己家中与老婆行夫妻之事天经地义,看看“黄碟”调节调节“性趣”又何尝不可?他们犯了什么法?既然“公务”执行的对象根本不违法,警察执行的又算哪门子公务?
其次,从执行的程序来看,如上文所述,执法的主体是没有执法资格的实习警察和联防队员,且不管18 日晚进入张某家中时有没有佩戴警徽和警号和出示搜查证,“执行公务”说本身就站不住脚,更何况还掀开夫妻二人的被子,粗暴侵犯公民隐私,并在执法过程中对张某进行“制伏”?
对这个问题,向律师不愿多谈。他简单提道,从理论上讲,追究张某刑事责任的办案人员已经构成了徇私枉法罪,但是在实践中,象这种案件追究办案人员的刑事责任的极少。

[我来说两句]

关于“陕西黄碟案的处理结果”满意度调查
您对陕西黄碟案这样解决满意吗?请按照您的满意度打分(满分100分):
30分以下 30-40分
40-50分 50-60分
勉强及格 70-80分
80-90分 90分以上
事件过程:“黄碟”案的起承转合

  起:(2002年8月18-19日)
  当夜11时许,陕西延安市宝塔区万花山派出所接到群众电话举报,称张某家中正在播放黄色录像,所 里马上派出4名民警前去调查。几名民警以“执行公务”为名进入张某家中并径直来到放着录像的房间( 张某的卧室,时值张某与其妻新婚20天左右)。在“执行公务”的过程中,民警粗暴掀开夫妻二人的被子 ,暴露其身体隐私,并在随后的“执行公务”中对张某动用私刑。后来,张某被带到派出所,警方将从现 场搜到的3张淫秽光碟连同电视机、影碟机也一起带回派出所。
  8月19日下午7点多,在被罚款3000元,先交了1000元“暂扣金”之后,张某被放回家,同时也领回了 自己的电视机、影碟机。此事告一段落。

  承:(2002年10月21日)
  然而,在事隔两个月后,事情突然发生了变化。10月21日中午,当事人张某被延安市公安局宝塔分局以涉嫌“妨害公务”刑拘。10月21日下午,两名警察来到张某家中,向张某的妻子李某出示《延安市公安局宝塔分局对被拘留人家属或单位通知书》,上面表明张某因涉嫌“妨害公务”被刑事拘留,已经被羁押在宝塔区看守所。李某拒绝签字。
  10月28日,宝塔公安分局向宝塔区人民检察院提交材料,报请检察院批准逮捕张某。

  转:(2002年11月4-5日)
  10月31日,律师向阳开始介入此案。在对张某关押了近半个月后,当地检察机关作出了对当事人张某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11月5日,张某以“取保候审”的形式被释放回家。出狱以后,张某经常神思恍惚,家人为此悲痛不已。

  合:(2002年12月5日——2003年1月13日)
  在律师的争取和全国舆论的强大压力下,12月5日,宝塔公安分局以“案件撤消”为由,解除了对张某的取保候审,1000元暂扣款同时返还当事人。
  2002年的最后一天,延安市宝塔区公安局的纪检委书记孙伟正式向张某进行道歉,并承诺将给予张某一次性补偿29137元,严厉处置本案相关责任人。
  2003年1月8日,张某拿到了补偿金29137元。这个数额包括医疗费、误工费、限制人身自由的损失等,没有精神赔偿费。
  1月13日,延安市宝塔区公安分局对直接责任人作出处理:免除主要责任人贺宏亮万花派出所所长职务,具体去向未作安排;警长尚继斌被调往边远派出所继续待岗;民警任杰被公安机关辞退。

[我来说两句]

“土围子”到处都有
·陕西蒲城又出“黄碟”案

  “黄碟”案刚刚平息,陕西蒲城近日又冒出一起“黄碟”案,情节与延安“黄碟”案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蒲城永丰镇温汤村几位村民因被控三四个月前曾传看过两张黄碟,被当地派出所民警带去审讯并大打出手,刑讯逼供。后来几位分别交了1000余元不等的罚款,并送了几条“好猫”烟后才被放回家。

·重庆万州奇闻:丈夫嫖妻

  重庆万州有两位进城的夫妻俩趁着冬日的暖阳在广场上溜达,不料却被“线人”盯上,被请到了刑警大队,理由是涉嫌卖淫嫖娼。在派出所里,他们遭到了惨无人道的刑讯逼供,妻子崔坤菊的臀部、双腿和被脱了鞋袜的光脚板,被警棍轮番殴打。经医生诊断,崔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双臀皮下青紫面积多达20 ×25cm,左腿内侧肿胀,皮下多处淤血,脚底部黑肿。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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