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户籍制度实施重大改革 告别农转非实行准入制
2002年6月21日08:49 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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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6月17日始,在江西省实行了半个多世纪的“农转非计划指标管理”退出历史舞台,开始实行“条件准入”的户籍制度。据江西省公安厅户政部门负责人介绍,这次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是该省建国以来力度最大的一次。
这次变革,进一步放宽了城市市区户口迁移落户限制。改革后,对经批准的落户人员,不再办理粮油供应关系;新生婴儿或未成年子女,均可在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 口登记机关申报常住户口;对孤寡老人或父母双亡的未成年人,近亲属经公证处公证愿意赡养或抚养的,准予办理入户手续;跨地区的企业集团、中央驻赣单位、省以下垂直管理部门,其内部人员异地调动,公安机关凭其单位内部调动证明等材料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小城镇户籍改革全面放开。凡在县级市市区、县政府驻地镇以及其他建制镇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的职业或生活来源的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直系亲属,可根据本人意愿登记城镇常住户口;凡在乡镇工作的人员,根据本人意愿,其直系亲属可登记城镇常住户口。
这次户籍改革放宽了引进人才落户的条件:凡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已应聘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或未应聘但有合法固定住所者,均可登记为市区常住户口;凡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允许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根据本人意愿在市区落户。此外,全面实行吸引在城市投资和购买商品房人员落户的政策。(记者李菁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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