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德黑兰9月10日电 据伊朗伊斯兰共和国通讯社报道,自今年4月初开始,已有25.2万阿富汗难民自愿从伊朗返回阿富汗,占今年计划遣返的难民人数的63%。
根据伊朗、阿富汗和联合国难民事务高级专员今年4月3日在日内瓦签署的三方协议,从2002年3月至2003年3月的本伊朗年,将从伊朗遣返40万阿富汗难民。
据伊朗官方公布的数字,过去20多年中总共约有235万阿富汗难民因逃避战乱和干旱等自然灾害流落到伊朗。从今年开始,流落在伊朗的阿富汗难民将在今后3年内分期分批全部遣返回国。
伊朗法律规定,自阿富汗难民自愿遣返计划开始实施之日起,进入伊朗境内的阿富汗人必须出示护照和有效签证,非法入境者将根据伊朗法律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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