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鞍山消息 (杨力 特派鞍山记者 王世海) 昨日,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恶行累累的王启涛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来自辽阳县刘二堡的24岁男子王启涛从2000年5月开始,在鞍山、辽阳等地疯狂抢劫。尤其是在鞍山市烈士山附近连续作案,如5月23日夜,他持刀逼住一对男女抢走钱物后,将被害者捆绑堵嘴;后又在同月31日抢得一对恋人钱物近万元,次日又抢劫了一对小学生。 2000年6月10日,王被鞍山警方刑拘,7月被逮捕,11月2日取保候审,不到一个星期后潜逃。而猖狂的王启涛竟然更加疯狂作案,也就是刚刚逃出一两天,他就与两名同伙窜到鞍山市铁西区刘某家中,将老主人刘某头蒙住,持刀猛刺,抢走800元,造成刘某重伤。另查明,王启涛还于同年12月单独抢劫出租车7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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