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860名中国律师为“强掳中国人,强迫劳动案”福冈诉讼一案,要求日本法院做出正视历史、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公正判决,进行联合签名声援。这一举动,给了多年来为中国民间对日索赔付出巨大努力的中日律师及中国当事人极大的支持。 在日本福冈中国劳工诉讼一案的原告是中国15名当年的强制劳工,他们于2000年5月10日向日本福冈地方法院提起索赔诉讼。15名原告每人向被告日本三井矿山公司和日本政府索赔2300万日元,并要求被告对在战争中所犯下的罪行谢罪。此案在近两年的审理中,先后开庭十几次,中国律师康健亦赴日本法院出庭。此案原告来自中国河北、山东、河南等省,他们在1943年至1945年间被抓到日本,被三井矿山公司强迫从事繁重的劳动,饱受暴行与虐待。 据不完全统计,二战期间在华强征劳工的日本企业有35家,分散在日本136个作业场所,仅三井矿山公司一家当年就在中国强征劳工5000多人。在已经收集到的38000名劳工名单中,二战结束时已死亡的约8000人。 据了解,有关在日劳工的集体诉讼案以前多被日本法院以超过诉讼时效为借口不予受理。此次的诉讼案是日本法院首次接受在日劳工的集体诉讼。4月26日,日本福冈地区法院将对本案做出一审判决。为在判决前做进一步的努力,日本福冈律师团3月3日特来到中国,与中国律师一起做宣判前的最后准备。他们表示,一旦败诉,将继续上诉,绝不放弃! 同时,全国共有150家律师事务所860名律师自发组织了集体声援活动,对本案中的中日律师的义举予以支持。律师们在声援书中,表达了这样的意愿:希望日本法院基于日本宪法的理念与国际法的准则,做出有利于中日两国和平与友好的公正判决。 近日,还将有8位日本律师抵京,与中国十几位强制劳工幸存者办理委托手续。他们将代理这十几位强制劳工幸存者向日本群马地方法院提起诉讼,状告日本鹿岛建设株式会社、日本间组株式会社以及日本政府,在二战期间对他们所犯下的罪行。 据悉,为了保证诉讼活动能够顺利地开展,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于2002年1月30日成立了“民间对日索赔工作指导小组”,借以对有关诉讼活动进行必要的指导。 新闻背景 1995年,中国公民刘连仁向日本东京法院提起对日索赔诉讼案,由此拉开了中国民间对日本“二战”战争犯罪行为索赔的诉讼活动。民间对日索赔诉讼有的在日本国内,有的则在受害国或第三国提起。目前,除强制劳工案外,还有中国妇女“慰安妇”索赔案,南京大屠杀、“731”细菌部队、无区别轰炸、平顶山大屠杀等的幸存者、遗留毒气弹受害者等各类索赔诉讼案,分别在东京、札幌、新泻、长野、京都、大阪、广岛、福冈等日本地方法院提起。2000年12月27日,魏香田等14位在日本侵华战争中被掳掠到日本强制劳动的中国劳工,委托律师,向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交了状告日本熊谷组等五家企业损害赔偿的起诉状,从而开始了在中国国内对日民间索赔的诉讼活动。 中日建交时,中国政府宣布放弃对日的战争索赔,但这并不意味着民间对日索赔权的丧失。那些分散在全国和世界各地的二战直接受害者和他们的亲属,一直在为这种侵权损害的求偿而努力。自1995年起,以北京律师康健、大连律师刘波等为代表的一批中国律师,就开始执着地为二战受害者提供法律援助,他们自愿组成律师团作为原告的代理人在中国法院向日本相关企业提起了损害赔偿民事诉讼。 同时,以尾山宏、小野寺利孝为代表的三百多名日本律师自愿结成阵容强大的“中国人战争受害者索赔律师团”,免费为中国受害者对日索赔做代理。日本律师团的努力也已见成效,日本东京地方法院已经对刘连仁案件做出支持原告诉讼请求的一审判决。(本报记者刘爱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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