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5月21日)上午,广州市天河区公安部门在新塘街凌塘村召开公开处理大会,宣布对持假枪恐吓村民的陈某某、黄某某送劳动教养的处理决定。
今年1月17日,在该村村委会办公楼,村委会副主任梁灶财被该村陈某某等人用枪恐吓、殴打。3月16日,天河区公安部门专案组据群众举报,在东圃一公寓内伏击守候,抓获“1.17”涉枪案重要嫌疑人黄某某。黄某某供认,因与同村人发生租地纠纷,为吓唬对方,就于去年12月在东圃一间档口购买了一支可发射塑料子弹的塑料手枪。
今年1月17日,当黄某某获悉陈某某与梁灶财发生租地纠纷后,就揣着塑料手枪前往村委会,殴打梁灶财并掏出塑料手枪恐吓在场人员。
陈某某和黄某某被先后抓获后,专案组缴获了涉案枪支。
作者:记者/王昕伟通讯员/李国贤